黨務辦公室相關制度
黨政辦公室制度
1、落實領導職責。將黨建工作列入學校工作大局通盤考慮,制定出領導干部抓黨建工作責任制。黨總支書記認真履行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其他支委成員按照部門、工作分工,明確任務、落實責任。
2、健全工作機構。學校黨總支為黨務工作機構,總支部委員會由六位支委組成。下設三個黨支部。
3、明確工作目標。制定出全校黨建工作規劃,明確黨建工作目標和努力方向。同時,結合教育領域的特點和黨員隊伍現狀,分年度制定黨建工作具體計劃,明確黨建工作目標、任務、措施、責任人和時限。
4、建立專題議事制度。每半年專題研究一次黨建工作,針對本單位黨的建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研究制定改進措施。
5、建立健全黨務公開制度、黨內情況通報和反映制度,重大決策征求意見制度、民主監督制度等,不斷推進黨的建設民主化、公開化、規范化。
6、總支部委員會按期換屆,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選舉工作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
支部黨員大會制度
1、會議時間: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由黨支部書記主持,書記不在時由副書記主持。
2、與會人員:會議由全體黨員參加,根據內容的需要,有時可吸收非黨干部或入黨積極分子列席參加。
3、會議內容
(1)傳達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制定黨支部貫徹落實的計劃、措施。
(2)定期聽取、討論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對支部委員會的工作進行審查和監督。
(3)討論發展新黨員和接受預備黨員轉正,討論決定對黨員的表彰和處分。
(4)選舉支部委員會成員和出席上級黨代會的代表。
(5)討論需由支部大會決定的其它重要事項。
4、會議形成的決議由支委會負責檢查落實。
5、會議記錄:支部組織委員負責會議記錄,會議記錄要認真保管,年終歸檔備查。
支部委員會制度
1、會議時間:
支部委員會每月召開一次,遇特殊情況及有必要時,支部書記可隨時召集。
2、與會人員:
會議由全體支委會成員參加。
會議由黨支部書記主持。
3、會議內容:
(1)研究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和支部黨員大會的決議和意見。
(2)討論通過年度支部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
(3)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4)開展民主評議黨員活動。
(5)研究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及黨員發展對象,評選優秀黨員。
(6)討論支部工作重要事項和工作措施。
4、會議要求:
支部委員會決定重要事項時,到會支部委員必須超過半數以上;如遇重大問題要作出決定,到會的委員不超過半數時,必須提交黨員大會討論。
5、會議形成的決議,應確定有關支委會成員負責檢查落實,并向書記報告執行情況。
6、會議記錄:指定專人做好會議記錄,記錄內容包括:時間、地點、主持人、缺席人員名單、會議議題、會議決議等。會議記錄由專人保管,存檔備查。
黨小組會制度
1、會議時間:黨小組會一般每月召開一至兩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務,次數可增加,也可推遲召開。
2、與會人員:會議由小組全體黨員參加,由黨小組長主持。
3、黨小組會的主要內容:
(1)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傳達支部的決議,討論貫徹支部決議的具體措施及每個黨員應承擔的任務。
(3)黨員匯報思想、工作、學習和執行黨支部決議的情況。
(4)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5)定期召開民主評議黨員活動。
4、注重效果:會前要有準備,會議內容要集中,每次會議有針對性、有重點地解決一兩個問題即可。
5、會議記錄:指定專人做好會議記錄,會議記錄要認真保管,存檔備查。
黨課制度
1、上課時間:每個季度上一次黨課。
2、黨課內容:
(1)學習中國共產黨章程。
(2)學習黨的方針政策。
(3)學習黨建相關理論和知識。
(4)結合當前形勢,對黨員進行先進性教育和形勢、任務教育。
3、黨課要求:
(1)要認真制定黨課計劃,由組織委員負責。
(2)建立考勤制度,無特殊情況,不能無故缺席。對因故未能參加黨課的黨員要及時補課。
(3)黨課教員由支部書記擔任,也可以邀請上級領導及黨員先進典型人物和由具備授課能力的其他支委擔任。每次授課必須要充分準備,講課時要聯系實際,講求實效。
(4)每次黨課要認真做好記錄,以備上級檢查考核。
黨總支報告工作制度
為發揚黨內民主,保障黨員權利,接受黨內監督,提高黨總支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根據黨章及上級黨組織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對堅持 黨總支工作報告制度作如下規定。
第一條 黨總支工作報告制度是指 黨總支向黨員大會報告工作的制度,主要包括: 黨總支日常工作報告制度、 黨總支換屆選舉工作報告制度。
第二條 黨總支日常工作報告制度分為定期報告制度和不定期報告制度。
第三條 黨總支在每學期結束時或開學初,要向黨員大會報告一學期來的主要工作;開學初, 黨總支要向黨員大會報告新學期工作計劃。工作總結和工作計劃,要聽取全體黨員的意見和建議,并討論通過。
第四條 黨總支工作總結要對照支部目標管理方案和 黨總支工作計劃的內容,認真總結 黨總支在自身建設、黨員教育管理和組織發展、黨費收繳、聯系群眾、完成上級黨組織布置的工作和本單位任務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績,客觀評價支部和黨員作用的發揮狀況,實事求是地分析存在問題,并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和措施,供黨員審議通過。
第五條 黨總支新學期工作計劃要根據市黨委的工作部署,結合本單位中心工作和 黨總支、黨員的實際,以及支部目標管理方案的內容,認真規劃各項工作,作出具體分工和日程安排。要針對存在問題,落實整改措施。要發揮支部自身優勢,體現支部工作的特色和創新。
第六條 遇到特殊情況或上級黨組織布置的緊急任務,或者涉及對重大問題、事件的處理,以及需要及時向黨員大會報告的有關事項,可根據情況及時召開黨員大會,向黨員報告。
第七條 黨總支換屆選舉工作報告制度,是指黨支部換屆選舉,必須召開黨員大會,由上屆支部委員會作工作報告的制度。
第八條 黨總支換屆選舉工作報告的內容,主要是匯報本屆支委會貫徹落實黨章規定的黨的基層組織的八項基本任務和 黨總支目標管理,以及完成上級黨組織任務等方面的情況,并針對本屆支部委員會工作中的經驗和問題,對下屆支部委員會的工作提出建議。同時,應當報告本屆支部委員會黨費的收繳情況。
第九條 黨總支換屆選舉工作報告要貫徹實事求是的精神,支部委員會在起草工作報告的過程中,要走群眾路線,廣泛聽取意見。支部委員會經過認真討論,擬出工作報告的提綱,由支部書記或另指定支部委員執筆。工作報告在正式提請支部大會討論前,支部委員會要討論通過。
第十條 黨總支換屆選舉工作報告要提請支部黨員大會討論通過,并作出決議。
第十一條 黨總支換屆選舉工作報告經黨員討論、黨員大會通過后,應一式兩份打印,一份報送上級黨組織,一份留存。
第十二條 本規定由校 黨總支組織部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民主生活會制度
為使黨內民主生活會制度化、規范化,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根據黨支部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會應遵循的原則:
1、參加會議的人員要敞開思想,各抒己見,溝通思想;2、堅持實事求是,與人為善,真心誠意幫助同志的態度;3、正確運用批評與自我批評,開展積極的思想斗爭;4、虛心接受他人意見,從而增強團結,改進工作。
二、民主生活會應緊密圍繞議題,交流思想認識,總結經驗教訓。要本著“團結——批評與自我批評——團結”的方針,充分發揚民主,開展積極的思想斗爭,增強政治性和原則性,達到統一思想、增強團結、互相監督、改進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會開成匯報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會議。
三、召開時間:黨內民主生活會一般每年召開一次,根據實際需要,也可隨時召開,具體時間應根據實際工作情況確定,一般應安排在8至10月份。遇有特殊情況需延期召開的,必須報告上級黨組織同意。
四、民主生活會的內容: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2、加強領導班子和黨支部自身建設,實行民主集中制的情況;3、艱苦奮斗,清正廉潔,遵紀守法的情況;4、堅持群眾路線,改進工作作風,深入調查研究,密切聯系群眾的情況;5、上級指定的內容及其他重要問題。
五、每次民主生活會前要認真準備,與會人員要根據會議的主題,聯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實際,認真做好發言準備。要通過各種渠道收集入黨積極分子和群眾對黨員的意見,以便更好地總結經驗,改進工作。因故不能參加民主生活會的人員要提前請假。
六、對于黨員思想作風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一般應在一個月內制訂好整改措施,并明確具體人員負責落實,支部書記應加強檢查督促。
七、民主生活會后,要及時向上級組織、紀檢部門寫出書面報告。
八、民主生活會的有關情況和整改措施,要通過適當方式,向黨內外群眾反饋,取得群眾的監督和幫助。
黨員匯報制度
1、貫徹執行上級組織和黨總支的決議、決定情況。
2、完成黨組織活動和繳納黨費情況。
3、參加黨組織活動和繳納黨費情況。
4、完成本職業務工作情況和對本職業務提出的建議。
5、做群眾工作情況。
6、遵守黨紀和國家法律、法令政策情況。
7、近期思想情況。
8、在黨風黨紀方面出現的好人好事和存在的問題。
9、黨外群眾的思想動態及其對黨組織的意見和要求。
二、匯報的時間和形式
1、黨員每學期向黨支部(或黨小組)匯報一次。
2、黨支部委員每季度向支部委員會匯報一次;
3、黨員本人或發現別人思想和工作有什么問題,出現什么情況,應隨時向黨組織匯報和反映;
4、黨員匯報思想和工作,一般結合組織生活、民主生活會進行,也可采取個別口頭匯報或書面匯報形式進行。
5、外出時間較長的黨員應定期以書面形式向黨支部匯報思想工作。
三、匯報工作的基本要求
1、對黨襟懷坦白,光明磊落,忠誠老實,表里如一,黨員必須堅持匯報制度的自覺性,講真話,講心里話。
2、是黨員領導干部要帶頭匯報,不當特殊黨員。
3、是黨支部要以認真的態度聽取黨員的匯報。
民主評議黨員制度
1.民主評議黨員結合黨支部年度組織生活會進行。
2.黨員一般應按照黨組織隸屬關系,參加所在黨支部的民主評議。
3.按照個人自評、黨員互評、民主測評、組織評定的程序,對黨員進行評議。黨員人數較多的黨支部,個人自評和黨員互評可分黨小組進行。
4.督促黨員對照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對照入黨誓詞、聯系個人實際進行黨性分析,強化黨員意識、增強黨的觀念、提高黨性修養。
5.黨支部綜合民主評議情況和黨員日常表現,按照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確定黨員評議等次。
6.預備黨員參加民主評議,但不評定等次。
7.對評為優秀等次的黨員,黨支部通過適當方式進行表揚。上級黨組織表彰優秀黨員,一般應從黨支部評為優秀等次的黨員中產生。對評為合格等次黨員,引導其向優秀黨員學習,不斷提升自己。對評為基本合格等次黨員,黨支部書記要與其談話,嚴肅指出不足,幫助改正缺點。對評為不合格等次黨員,及時進行批評教育,根據其表現和態度,采取限期改正、勸退、除名等方式進行組織處置。
黨政聯席會議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校中層教學單位黨政領導班子建設,充分發揮領導班子集體領導的作用,規范和完善重大事項議事規則和程序,保證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提高決策水平和辦事效率,建立和完善“書記校長(年部主任)共同管理、分工負責,黨政聯席會議集體研究、民主決策”的工作機制,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學校所屬中小學教學單位黨支部、行政在學校黨支部、行政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實行黨政分工合作、共同負責的管理體制。教學單位黨政之間既要明確職責,又要協同合作;既要合理分工,又要形成合力。黨支部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學校的各項決定,完成各項工作任務起到政治核心和監督保障作用,支持本單位行政領導班子和負責人在其職責范圍內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
第三條 教學單位黨政聯席會議是單位領導班子行使職權、履行職責、組織實施學校有關決議、研究和決定本單位重要工作以及交流思想、溝通信息的會議,是教學單位重大事項最高決策形式。教學單位工作中的重要事項,必須經本單位黨政聯席會議討論決定,會議討論通過的關于本單位工作的意見即為單位的正式決議。但黨政聯席會議不能代行黨支部委員會會議和行政會議職責。
第四條 教學單位黨政聯席會議議事要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原則,堅持團結協作、維護全局的原則,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堅持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原則。
第二章 議事范圍
第五條 研究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上級重要指示和文件、會議精神的實施方案和措施。
第六條 研究貫徹落實學校辦學方針、指導思想、發展規劃、重大改革方案等的實施意見和措施;研究本單位的辦學方針、指導思想等重大問題。
第七條 討論決定本單位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安全穩定等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第八條 討論決定本單位改革和發展的重要方案、重要事項。主要包括:
(一)本單位事業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階段性的重要工作安排、工作總結和向上級的重要請示報告;
(二)本單位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學科建設、師資隊伍建設、實驗室建設、人事管理、人才培養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項;
(三)研究本單位年度經費預算、年度財務收支、大宗資金使用、辦學資源配置、收入分配方案,加強財務管理和監督;
(四)本單位師生員工的獎勵和處分,以及向學校推薦的專家、優秀人才和榮譽稱號獲得者;
(五)本單位重大突發事件和群體事件的應急處理。
第九條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擬定本單位行政管理系統機構設置和調整方案,討論本單位干部和人事工作,健全教學、科研、行政和學生管理等規章制度。
第十條 研究確定本單位學術委員會和教學委員會人選、職稱評審委員會,以及其他相關委員會、領導小組人選。
第十一條 研究本單位工會、共青團、學生會等群眾組織的工作和關系到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問題。
第十二條 討論確定本單位日常工作中需要共同協商的其他問題。
第三章 會議的組織
第十三條 黨政聯席會議一般每兩周召開一次。根據工作需要可對時間和頻次作相應調整。
第十四條 黨政聯席會議成員由單位黨支部書記、校長、副書記、主任等人員組成。辦公室主任為固定列席會議人員。也可根據會議內容由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商定需要列席會議的其他人員。列席會議的人員有發言權,但沒有表決權。
第十五條 黨政聯席會議由書記或校長召集并主持,主持人可根據議題內容由書記擔任。一般情況下,屬于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設、統戰工作、群團工作、學生教育與管理、招生就業、干部的選拔推薦以及輔導員的配備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由書記主持;屬于教學、科研、學科(專業)建設、師資隊伍建設、實驗室建設、人事調配、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教職工獎懲、經費使用、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工作,由書記主持。有特殊情況時,副校長可接受對方委托主持召開會議。書記因故均不能參加會議時,黨政聯席會議一般不得召開。
第十六條 黨政聯席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應出席人員到會方能召開。如遇緊急事情,書記也可采取靈活方式與班子成員交換意見、溝通情況。
第十七條 會議通知、組織、記錄等會務工作由教學單位辦公室負責。
第四章 議題的提出
第十八條 教學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根據工作需要,共同協商確定黨政聯席會議議題;黨政聯席會議其他成員如有需要研究決定的議題,應事先向黨政主要負責人提出,經黨政主要負責人審定。
除特殊情況外,凡未經書記會前審定的議題,一般不列入黨政聯席會議議程。
第十九條 教學單位辦公室要將會議議題和時間,提前1-2天通知到每位與會人員,將議題書面匯報材料提前發給應到會人員,并做好會前準備工作。
第二十條 對于教學單位黨政聯席會議討論的議題,本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會前必須進行充分醞釀協商。要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和征詢師生員工的意見建議。黨政主要負責人應認真溝通,充分交換意見,形成共識。
第二十一條 凡提交黨政聯席會議討論的事項,議題內容主管負責人事先應充分調查了解,聽取各方面意見,提出可供選擇的方案。凡涉及本單位長遠發展的重大問題,涉及教職工或學生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必須事先廣泛征求意見,充分醞釀討論。
第五章 議事的程序
第二十二條 黨政聯席會議議事和決策實行民主集中制,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形成決議或決定。
第二十三條 會議研究議題時,應由提出議題的成員匯報說明,有關人員必要時可列席會議,補充說明或備詢。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由主持人歸納各方意見,形成會議決定或決議。
第二十四條 會議在決定多個重大問題,包括干部的推薦、提名、人事調配、人才引進、內部分配、獎懲等事項時,根據討論事項的不同內容,可分別采取口頭、舉手、無記名投票或記名投票方式決策。重要事項或特殊情況需要時,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應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以贊成者超過應到會人數的半數為通過,表決結果由主持人當場宣布。會議決定多個事項的,應逐項表決。
若采用投票方式決策,在投票前由主持人提出監票人(1名)、計票人(2名)建議名單并獲得聯席會議通過。監票人和計票人應在投票統計結果上簽名。
第二十五條 對重要問題發生較大意見分歧時,除在緊急情況下必須按多數意見執行外,應暫緩作出決定,會后做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下次會議再討論決定。若仍不能形成最終決策意見,可按組織程序向學校反映。
第二十六條 教學單位黨政聯席會議議事決策要嚴格按照預定安排進行,一般不能臨時增減議題,特別是不能臨時討論重大問題或重要事項。
第二十七條 黨政聯席會議結束后,會議主持人要向未出席會議的成員轉告本次會議重大議題的討論結果或送閱會議紀要并簽字。
第二十八條 教學單位黨政聯席會議作出的決定或決議,應整理形成會議紀要,內容包括:會議時間、地點、參會人員及缺席情況,會議議題、發言要點、不同意見、會議決議等。黨政聯席會議紀要應妥善保存,重要會議的紀要或形成的決定,必要時須發送本單位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有關責任人或上報學校有關部門。適合公開的應按照公開范圍及時公開;對需保密的會議內容和尚未正式公布的會議決定,與會人員不得泄漏。
第六章 會議決定的落實
第二十九條 教學單位黨政聯席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按照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原則貫徹落實。分管領導應親自督促檢查執行情況,并及時向黨政聯席會議匯報。明確由經辦部門及人員負責的,經辦部門及人員應在會議規定時間內按會議決定抓緊辦理,并及時向黨政聯席會議通報工作進展情況。黨政主要負責人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執行中的失誤,書記根據分工分別負領導責任,分管領導負直接責任。
第三十條 教學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在具體執行黨政聯席會議的決定或決議的過程中,不得擅自改變決定或決議的精神。如確需變更決定或決議,或急需作出新的決定,但又來不及召開黨政聯席會議的情況下,可以由黨政主要負責人協商決定。但事后須及時向黨政聯席會議成員通報,并需由黨政聯席會議予以確認。
第三十一條 黨政聯席會議做出的決定,根據工作內容和工作需要及時傳達至本單位師生員工,發揮好師生員工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作用。黨政聯席會議應對決定在執行過程中的效率進行及時評估。
第七章 會議紀律
第三十二條 教學單位黨政聯席會議召開時,參會人員應自覺遵守會議制度,按時到會,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到會時,應事先向會議主持人請假。
第三十三條 對教學單位黨政聯席會議作出的決定,個人無權改變,如有不同意見允許保留,可以建議提請下次會議復議,但必須無條件服從,在行動上積極執行,并不得對外公開表示不同意見。
第三十四條 教學單位黨政聯席會議議事,凡涉及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近姻親關系的職務聘任、職稱晉升、獎懲、出國等需要回避的問題時,有關與會人員應回避。
第三十五條 與會人員應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得向外泄露討論中的細節和尚未作出決定的問題;未經黨政聯席會議同意傳達和公布的內容,與會人員不得泄露;對作出決定的事項,在沒有正式實施之前不得向外泄露。
第三十六條 因不按議事范圍和議事程序商討教學單位事務,而造成決策失誤或出現重大問題,將追究教學單位黨政負責人責任。由于其他原因產生的決策失誤,黨政聯席會議成員集體承擔責任,其中主要領導負主要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七條 本規則適用于學校,有關直屬單位可根據實際參照執行。學校機關單位、教輔單位、附屬單位等可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三十八條 教學單位辦公室負責黨政聯席會議的會務組織,并安排專人做好會議材料準備和會議記錄。會議記錄應詳實、準確,決定事項應及時形成會議紀要并呈出席會議的正式成員簽閱確認。會議的原始記錄材料應歸檔,經過書記批準,方可查閱。
第三十九條 學校每年年終要對教學單位執行本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并將其執行情況作為教學單位中層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的考核內容
第四十條 本制度由學校黨支部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校務辦公室相關制度
洛陽市第十二中學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
第一條 為了充分發揮校長辦公會的領導核心作用,更好地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進一步規范洛陽市第十二中學校長辦公會議事程序,根據《中共洛陽市教育局黨組會議事規則》,結合我校實際,制定《中共洛陽市第十二中學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我校領導班子和決策重大工作事項。
第二章 議事原則
第三條 校長辦公會議事必須嚴格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要求,堅持以下原則:
(一)堅持維護中央、省委、市委、市教育局的權威和維護學校的原則。校長辦公會討論決定問題,要認真貫徹落實市教育局的決議、決定和重要指示,保證政令暢通。
(二)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原則。校長辦公會討論問題應暢所欲言,態度鮮明;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集中多數會議成員的意見,形成切合實際的正確決定。
(三)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校長應當帶頭執行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揚民主,善于集中正確意見,自覺接受其他成員的監督,不得凌駕于組織之上、班子之上,不得搞獨斷專行。
(四)堅持集體決策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原則。凡屬校長辦公會職責范圍內決定的重大工作事項,必須實行集體決策,并以會議表決形式體現校領導班子的意志,不得以傳閱、會簽或個別征求意見等形式代替集體議事和會議表決,任何個人或少數人無權決定重大工作事項。
第三章 議事范圍
第四條 校長辦公會會議研究審議以下事項:
(一)傳達、學習中央、省、市、市教育局的重要指示、重大決定和重要會議精神,結合我校教育工作實際情況,研究具體的貫徹意見。
(二)研究我校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安全、教學教研、課程改革、教師培訓中的重大問題,制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學校管理、教育教學、業務成長的制度與措施,指導各年級部、職能部門、工會、共青團、黨小組的工作。
(三)研究我校年度工作計劃及工作部署,聽取會議成員的工作匯報,對涉及全校性的工作做出決策。
(四)討論決定學校教育改革、中長期發展規劃等重大決策。
(五)討論決定年度預算方案、預算調整、重大項目建設、大額度資金使用等重大事項。
(六)研究決定人員聘任、人事任免、獎懲等重大事項。
(七)研究確定需要報請上級組織批準審定的重要事項。
(八)審議學校重要的規范性文件。
(九)需由校長辦公會集體研究的其他事項。
第四章 會議制度
第五條 校長辦公會一般每周召開 1 次,遇有重要情況研討可即時召開。
校長辦公會由校長召集并主持,校長不能參加會議時,可委托其他主管校長召集并主持。
第六條 校長辦公會由校領導班子成員參加,半數以上成員出席方為有效,必要時可召集有關同志列席。討論和決定干部任免事項必須有三分之二的成員到會方能舉行。會議成員不能出席會議的,如有必要,應征求其對決定事項的意見。
第七條 遇重大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來不及召開校長辦公會議,或校領導班子成員達不到規定人數無法召開校長辦公會議進行研究及表決的,經校長同意并安排后可做出處理,事后應及時向校長辦公會議匯報。
第八條 校長辦公會參加人員為校領導班子成員。
根據會議內容,會議召集人可以明確有關人員列席會議。
第九條 校長辦公會議事,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確定議題和會期。校長辦公會議題和會期由校長確定。
校長批示、指示上會的議題,直接確定為校長辦公會議題。
其他學校領導班子成員根據工作需要提請研究審議的議題,必須按程序報送《議題審批單》(附后),經校長同意的,確定為校長辦公會議題。
(二)準備材料。凡列入會議的議題,應由分管領導與有關方面充分醞釀和協商,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提出方案,準備好會議材料,并做好發言準備。
(三)會議通知。除臨時召集的會議外,校長辦公會議的時間和議題,原則上在開會前通知到應到會人員,會議有關材料應提前送給會議成員。會議成員對議題有異議應及時向會議主持人提出,無特殊情況,不得搞臨時動議。
(四)會議討論。校長辦公會議決定事項一般應由議題的主要提出人就議題作簡明扼要的說明,會議成員就議題發表意見,會議主持人歸納討論情況,提出初步意見。討論時,主要負責人不應首先表明自己的觀點,須聽取其他會議成員的意見后再表達自己的態度。
(五)會議表決。會議由主持人視討論情況,決定是否進入表決程序。意見比較一致時,可進行表決。持贊成與反對意見的人數接近時,一般應暫緩表決,留待下次會議討論決定。在特殊情況下,可將意見分歧情況向市教育局報告,請示裁決。
表決可采用口頭表決、舉手表決和無記名投票表決等方式。
(六)會議決策。嚴格執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對討論決定的工作事項,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校領導班子成員的半數方可通過。
(七)會議記錄。會議由指定專人負責記錄,會議記錄應當如實、完整、詳細地記錄會議討論情況及最后決定,如有不同意見應當標明。表決結果和表決方式應當記錄在案。
查閱校長辦公會議記錄,必須經校長同意。
第十條 會議一般不臨時增加議題。
第五章 會議紀律
第十一條 校領導班子成員和列席人員不能出席或參加會議的,需向校長請假,參會對象無特殊情況不準請假。
第十二條 與會人員必須按時到會,不得遲到、早退。注意保管會議材料,標有“會后收回”或者密級的文件,會后應退還會務工作人員。嚴格遵守保秘紀律,會議研究的內容以及領導同志在討論工作中發表的各種意見,不得擅自向外透漏。
第十三條 會議決定的事項,應當無條件遵照執行。事項的進展情況由辦公室負責催辦落實,并及時匯報催辦落實情況。
第十四條 本規則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洛陽市第十二中學教職工出勤制度
為加強學校管理,進一步規范教學,按照洛陽市教育局有關文件精神,即日起,洛陽市第十二中學進一步嚴格教職工坐班制度,對坐班制度作如下規定:
一、日常管理機構
由學校辦公室負責執行,對全校教職工的坐班出勤進行登記、匯總及公示,并按本制度的有關規定處理缺勤情況。
二、職責
1.負責學校的坐班管理,對各辦公室的坐班工作進行檢查和督促。
2.學校辦公室負責及時登記、匯總、公示全校教職工的坐班情況。
3、值班的行政領導做好教職工出勤情況的檢查,并及時將檢查時發現的缺勤情況進行登記。
三、坐班對象
全體教職員工。
四、坐班要求
1.上班時間,全體教職員工均應堅持坐班工作制。具體時間為:
夏季 上午8:00—11:40 下午2:20—5:40
冬季 上午8:00-11:50 下午1:50—5:30
2.坐班時間,教職員工要簽到和簽退。
3.坐班期間,不上課的教師可以在教室、辦公室、圖書館、實驗室等處從事備課、學習、作業批改、聽評課、與家長或學生談話等,不做與教育、教學無關的事,要有效坐班。
4.坐班時間不能在辦公室內抽煙、大聲喧嘩,不影響他人
5.因行政工作需要完成學校布置的其他任務,應先把教學工作安排好。
6.教職員工坐班不達標者,將影響評先、評優等。
五、考核管理
1、簽到和簽退時間:
上午 簽到時間:8:00之前;
簽退時間:夏季11:30以后、冬季11:40以后。
下午 簽到時間:夏季2:20之前、冬季1:50前;
簽退時間:夏季5:30以后、冬季5:20以后。
2.考勤結果的運用:
(1)對于遲到、早退、曠工、曠職等影響工作的,記入優秀年部考核,并根據情節,由學校研究決定,給予全校通報批評、罰款20-100元、績效考核中考勤分數扣除0.2-3分等處罰。
(2)病事假手累計每月超過8節(不含8節),依據學?!督搪毠て綍r工作考核方案》,當月不予發放出勤獎。
(3)事假超過5天、病假超過10天的,扣除當月績效工資1/2;事假超過10天、病假超過20天的,有關月份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不予發放。
(4)按照學校[2010]3號文件,出勤率達不到70%者,績效工資等次一般不能定為B檔及以上。
說明:特殊情況,經洛陽市第十二中學校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
洛陽市十二中教職工考勤請假管理制度
為嚴肅校紀,規范教職工考勤管理,樹立良好的校風校貌,進一步穩定學校的教學秩序,確保教育教學工作順利完成,根據學校原考勤制度——學校[2016]年15號《關于女職工生育產假和職工婚假的規定》文件和學校[2017]年3號《關于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文件,結合運行實際情況,經學校研究進行修訂,望全校教職工參照執行。
一、工作時間要求
全體教職工應自覺遵守學校的勞動紀律,按作息時間表上規定的時間上班,不得因無課而不按時上班。
1、全體教職工力求做到在工作日內不請假、不遲到、不早退。
2、學校實行坐班制度,具體時間為:
夏季 上午8:00—11:40 下午2:20—5:40
冬季 上午8:00-11:50 下午1:50—5:30
要求上午8:00前到校到崗,下午2:20前(冬季1:50前)到校到崗;上、下午下班時間為最后一節課的下課時間,遇特殊情況且無相關工作安排的,可提前10分鐘離開,提前10分鐘以上的需經主管領導批準,同意方可;早讀教師、班主任教師、值班教師到崗時間均按年級部具體要求執行。
二、請假批準權限:
半天之內由年級主任批準;半天以上一天以內,由分管副校長批準;一天以上,由校長批準;若遇學校重大活動必須經校長批準;長期病事假由學校報請市教育局同意。校級干部請假,3天以內由學校決定,3天以上報市教育局批準。
三、請假程序
請假程序:①請假教師填寫書面請假條,一式兩份,內容清晰;②遞交年部主任(或職能部門主任)審批,需備注課程、有關工作調整是否到位;③遞交主管副校長審批,若遇學校重大活動必須經校長審批;④請假教師將請假條(存根)交人力資源部登記,記入教師考核,另一份交至年部主任(或職能部門主任)處備案;⑤請假教師將課程、值班、輔導、查寢等有關工作的調整,通知到相關班級和教師。班主任請假,要委托副班主任代管班級。⑥教職工提前返回的,應到學校人力資源部辦理銷假手續,實際假期以銷假時間為準。
四、假期的種類與待遇
1、事假:因事確需本人在工作時間內親自處理的可請事假,事假一般不超過2天,經批準的事假,不扣款,績效考核中考勤分數每節扣0.1分(一天按8節課計算)。超出天數,按教育局有關規定執行。
2、病假:學校教職工因病可請病假,請假超過3天,需持區級以上醫院醫生的證明。經批準的短期病假,不扣款,績效考核中考勤分數每節扣0.05分(一天按8節課計算),長期病假,由學校研究決定。超出天數,按教育局有關規定執行。
3、經學校批準,因公外出學習、培訓、參加比賽等,按正常上班對待。
4、特殊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①婚假: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經學校批準的婚假,不扣款,不扣考勤分數。
②產假:女職工生育享受180天產假,其中預產期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休產假起始日期不得晚于孩子出生日期,請產假時必須攜帶出生證明。違反政府計劃生育政策者一律不得享受產假。經學校批準的產假,不扣款,不扣考勤分數。若學校需要,應以工作為重提前上班,學校給予適當補貼。
③喪假:直系親屬3天(父母、配偶、子女),對于需到外地辦理喪事的,可酌情給予1—3天的往返路程假。經學校批準的喪假,不扣款,不扣考勤分數。
④教職工本人及家庭出現天災人禍,情況嚴重的可作特殊事假論處,其處理由校長辦公會討論決定。
五、曠工的認定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視為曠工:
1、未請假而不上班的。
2、未經批準私自停課的。
3、請假未獲批準但未上課或上班的。
4、辦理了請假手續,但經查實請假原因與實際不相符的。
5、請假逾期不歸,又未經續假的超假日。
6、因賭氣、鬧情緒而不上課或不上班的。
7、不服從工作分配和工作調動,拒絕到新崗位工作的貽誤日。
六、違反規定的處理
①對于遲到、早退、曠工、曠職等影響工作的,記入優秀年部考核,并根據情節,由學校研究決定,給予全校通報批評、罰款20-100元、績效考核中考勤分數扣除0.2-3分等處罰。②病事假手累計每月超過8節(不含8節),依據學?!督搪毠て綍r工作考核方案》,當月不予發放出勤獎。③事假超過5天、病假超過10天的,扣除當月績效工資1/2;事假超過10天、病假超過20天的,有關月份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不予發放。④按照學校[2010]3號文件,出勤率達不到70%者,績效工資等次一般不能定為B檔及以上。
學校督導制度
為進一步深化學校體制改革,充分發揮各部門的職能,規范各項管理工作,促進十二中教育事業蓬勃發展。經研究決定,實行聯合督導,有效地監控和考核各部門工作,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圓滿完成既定的目標任務。
一、組織機構:
聯合督導組由校級領導及職能部門的干部組成。召集人:王寒雪;記錄人:李歡歡;采取隨機抽取方式,檢查前不發通知,檢查情況及時公布,重大問題通知有關部門,限期整改。每兩周至少檢查一次,每次檢查對有關部門給出評價。
二、工作范圍:
1.對校園衛生及保潔狀況記錄檢查,對年部及職能部門給予評價。
2.對公物保護,人為破壞以及維修狀況記錄檢查,對年部及職能部門給予評價。3.對教師到崗情況及辦公室環境記錄檢查,對年部及職能部門給予評價。
4.對教學秩序,常規教學記錄檢查,對年部及職能部門給予評價。
5.對學生德育工作記錄檢查,對年部及職能部門給予評價。
6.對教研活動記錄檢查,對備課組工作給予評價。
7.對校舍安全及花木綠化記錄檢查,對年部及總務處工作給予評價。
8.對門衛、餐廳、學生宿舍進行檢查記錄,對年部及職能部門給予評價。
9.實行責任追究;
督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作為學校對各部門工作考核,評價結果存查,學期末匯總考評。對偶發事件,教學事故及其安全隱患要通知責任人及時處理。對整改不力,造成影響要追究責任。給予處罰,直至行政處分,通報全校。
公章使用制度
為了加強學校公章管理,規范用章程序,現對我校公章使用做如下規定,請各部門、各分校、各教師遵照執行:
1、使用公章需要填寫《用印審批單》,并須經校長審批許可。
2、持《用印審批單》,交至學校辦公室留存并認真填寫《用印登記表》,方可加蓋公章。
3、任何人使用公章,原則上當場使用,不允許帶出學校辦公室。
4、若因特殊情況,必須攜帶公章外出使用需按照正常手續辦理:
(1)必須在填寫《用印審批單》時,一并填寫清楚此使用方式及帶走時間、返還時間等情況,經校長審批許可。
(2)返還公章必須及時,并需填寫返還時間的有關登記。
(3)若延遲返還時間,必須到校長處解釋緣由,并在學校辦公室《用印登記表》上注明。
教學相關管理制度
學生學籍管理制度
為規范我校學籍管理,加強學生轉入、轉出、借讀等管理工作,建立學生正常的管理秩序,防止出現工作失誤,全面提高我校教育質量,依據洛陽市中學生學籍管理的有關精神和實施辦法,制定本規定(適用于全校,包括內部互相流動)。
(一)入學和注冊
1、新生入學:新學期初,招生辦嚴格按照當年制定的招生政策,招收新初一及高一學生,登記造冊(表格內容為:報名序號、準考證號、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畢業學校、中招成績、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戶口所在地、父母姓名),列出學生收費清單,輸入微機。教學副校長組織教務處會同財務室接受招生辦整理的學生登記冊及收費清單一式四份,分別在教務處、主管副校長、校長、財務室備案。教務處在明確學生繳費情況下負責進行注冊,做好辦理學籍準備工作,及時與上級主管部門聯系,按期辦理相關學籍。后勤保障部將根據財務室提供交費人數配給有關物品及材料。
工作流程: (1)招生辦整理新生登記冊、收費清單等材料并輸入微機。
(2)教務處接受材料,辦理學籍等有關程序;注冊登記時,學生姓名必須和戶口本(身份證)保持一致,在校期間一般不得更名。
(3)后勤保障部根據教務處提供材料配及相關物品。
2、非新生開學:新學期初,由各年部負責提供學生名單,組織學生按照學校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統一繳納新學期有關費用。年級部會同財務人員清查學生繳費情況,及時登記造冊,列出清單一式四份,分別在教務處、主管副校長、校長、財務室備案。對未到校,或未交費學生注明具體情況。后勤保障部將根據財務室提供交費人數配給有關物品及材料。
工作流程: (1)年級部組織學生統一交費,將學生名單及交費清單材料輸入微機。
(2)教務處接受材料備案。
(3)后勤保障部根據教務處提供材料配及相關物品。
(二) 轉學
1、轉入學生工作流程:
(1)轉入學生到教務處審核轉學資格,并領取、填寫流程表,家長簽字。
(2)主管副校長簽字并確定交費金額;(收費辦法: 學期中間轉入的:高中學
生需由學生本人提供成績證明,達到年級平均分數,可按統招生標準收費;達不到者,按每期2000元標準收取擇校費,一次交清。初中學生原則上按就近入學原則進行控制。特殊情況,要求成績達到年級平均成績方可接收)
(3)學生持流程表到財務室交費;(走讀初中及寄宿初一、初二在總校財務室,寄宿初三及高中在寄宿分校財務室)
(4)分校校長或年部主任在流程表相應位置簽字后,憑交費單安排學生入班。
(5)班主任在流程表相應位置簽字后,持財務單到后勤保障部領取有關物品及資料。
(6)班主任將流程表返教務處,財務單據返學生。
(7)教務處負責辦理其他有關學籍等轉學手續。
2、轉出學生工作流程:
(1)轉出學生到教務處審核轉學資格,領取并填寫流程表,家長簽字;
(2)主管教學副校長審核簽字并確定是否退費及退費金額、有關物品;(學
期中間轉出原則上不退費;學期初轉出,已領書作的統一按300元扣除書作費,其余可退還)
(3)分校校長或年部主任審核簽字。
(4)班主任審核簽字并將流程表返教務處。
(5)教務處負責開具學籍轉出手續。
(三) 休學、復學
1、高三、初三原則上不準休學。
2、在校期間有以下情況之一者可申請休學。
(1)學生因病請假三個月以上,需長期治療的,提供縣級(含縣級)以上醫院
證明,由本人或家長提出書面申請,經班主任、教務處主任、主管教學副校長同意取得休學證后,由教務處負責到市教育局辦理有關手續即可休學。
(2)學生患有嚴重傳染病者,學校應勸其休學。
(3)學生有特殊情況不能繼續上學者。
3、學生休學期限為一年。休學一年仍不能復學者,應辦理退學手續。
4、學生休學期滿要求復學時,應及時到教務處領取并填寫流程表提出申請。因病休學的應出示縣級以上醫院的康復證明,經教務處、教學副校長核準,縣、區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復學。
5、復學學生原則上隨下屆學生學習,原會考成績保留有效,學號應重新編定,原學號作廢。
工作流程:(1)學生寫出休學(復學)申請書,帶上縣級以上醫院證明,交教務處審核。
(2)主管教學副校長簽字。
(3)分校校長或年部主任簽字。
(4)班主任簽字并將流程表返教務處。
(5)教務處負責到市教育局辦理有關手續。
(四)退學
1、高中學生因特殊情況要求退學的,由本人和家長提出申請,經學校同意,可以退學。
2、學校尊重學生受教育的權利,對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不得無故迫使他們退學。
3、九年義務教育學生一般情況下不準退學。學生有以下情況之一者,視為自動退學。
(1)休學期滿無特殊情況逾期兩周不到校辦理復學手續的;
(2)開學逾兩周不到校報到的;
(3)一學期累計曠課達40節以上(每天按8節課計算);
4、凡退學學生,學校應予開具退學證明。
5、學校公布退學名單,注銷學籍并上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
工作流程:
(1)主動退學學生到教務處審核退學資格,領取并填寫流程表,家長簽字。
(2)主管教學副校長審核、簽字。
(3)分校校長或年部主任簽字。
(4)班主任簽字并將流程表返教務處。
(5)教務處負責到市教育局辦理有關手續。
(五) 畢業、結業
1、學生在校學習期滿,達到以下要求者,準予畢業,發給畢業證書。
(1)思想品德合格(含學習期間受過處分已撤銷者)。
(2)學業水平考試各科成績及格(含補考合格);在修業年限內學完國家和
省課程設置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并獲得規定學分,綜合素質評定達到C以上(或合格)等級者。
(3)體育達標合格。
(4)勞技操作和理、化、生實驗操作合格。
(5)按規定參加勞動和社會實踐活動。
2、達不到畢業要求的學生,發給省教育廳統一印制的結業證書。
3、畢業、結業證書遺失或者損壞,經本人申請,學校核實后,出具相應的證明書(式樣由省教育廳統一設計),經原發證的教育主管部門驗印后生效。
(六)獎懲
1、學生在德、智、體、美等多方面表現突出者應給予獎勵。
(1)獎勵分三好學生獎、優秀學生干部獎、單項獎等;
(2)學生在德、智、體、美諸方面表現突出者,可分別評為校級、市級、省
級三好學生。高一級“三好學生”必須在低一級“三好學生”中評選,凡評為省、市兩級“三好學生”者,分別發給省、市統一印制的“三好學生證書”;
(3)優秀學生干部必須是德、智、體全面發展,工作成績突出的學生干部中
產生。優秀學生干部也按校級、市級、省級評定,評定方法與三好學生相同;
(4)學生在思想、學習、工作、文體、勞動等某一方面表現突出者,可評單
項獎。
1、凡受校級以上獎勵均應記入學生檔案。
2、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和犯有錯誤的學生不得歧視,要耐心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熱情幫助他們改正錯誤,必要時進行適當的批評或處分。
(1)對于極少數有錯誤的學生,可視其錯誤的性質、程度和認識錯誤的態度
分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留校察看時間一般為半年)、勒令退學和開除學籍等處分;處分決定予以公布并告知學生及期監護人。
(2)警告、嚴重警告處分由學生發展處主任批準;記過、留校察看處分由主
管副校長批準;勒令退學、開除學籍處分,須由校長批準決定,由教學副校長負責實施。
(3)對于極個別違法犯罪,影響特別壞的學生,如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經
學校校務會研究批準,報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備案;
(4)受警告、記過、留校察看處分的學生,經過一段時間教育,能深刻認識
錯誤,確實改正者,應撤銷其處分。
1、凡給予記過、留校察看處分的學生,其處分決定應放入學生檔案。撤銷處分后,應將其處分決定和有關材料從學生檔案中退出,連同撤銷處分的決定存入學校文書檔案。
2、對違紀、違法犯罪的學生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嚴禁濫用處分。分校及教師不得另立處分項目,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等。
(七)實行責任追究制
以上各條款,望有關人員按制度執行。如有違犯,責任到人,按程序進行追究。
1、一般情況通報批評。
(1)不按程序辦理造成不良影響的。
(2)學生曠課一天以上,班主任不及時到教務處備案的。
(3)本校本年部本級學生轉班不經主管副校長及教務處同意的等。
2、造成無法彌補的嚴重后果的,除通報批評外,報請教育局進行處理,學???/p>
罰當事人50——100元。
以上各條款,若與上級文件沖突,以上級文件為準。
以上各條款,解釋權在學校。
文印制度
自2007年9月20日起,學校文印室由社會承包,實行文印收費。為了規范文印秩序,使文印室能夠高效為學校提供服務,制定如下制度:
- 實行文印審批制。文印審批單由文印室提供。年部審批單由年部主任簽字審批;各部門由李歡歡主任簽字審批,制作的版面是彩印,年部也需要由李歡歡主任審批。各教師特別是同頭課教師,要統籌安排文印內容和數量,提前填寫文印審批單。根據登記單上的序號到文印室印刷、領取試卷。
- 要本著勤儉節約原則把好審批關。學生試卷要根據班級人數,其他材料根據需要材料人數可自定印數。
- 文印室要嚴格按照先審批再印刷的辦法進行。保證印刷成品數量和質量。
- 印刷后要妥善使用,發現印后棄而不用,按0.08元/張對報批人進行處罰。
- 印刷時要做好登記工作,文印室要保留好文印審批單及文印登記本,以便核對和清算。
教學管理制度
一、備課制度
1、每名教師都要提前備好一周課教案,上課前進一步熟悉講課內容。
2、教案書寫要項目齊全。(教學目的、重點、難點、教法、教具、課時安排、教學目標、學生自學思考題、自學互相討論過程、教師組織學生統一答案、課堂練習、難點精講、布置作業)
3、各部要成立備課組,建立集體備課制度,重點討論思考題的設置、課堂練習的安排、精講內容、容易出錯的地方等。
4、學生能通過自學、討論、糾錯等方式學會要求的內容,老師不必再講,如果學生學不透、糾不正時,老師要精講,要做到講授內容正確無誤、淺顯易懂、條理清晰、表述恰當。
5、每個章節都要書寫教學心得體會,教學反饋。
二、上課守則
1、教師要嚴格按照課程表和時間上課 ,不得遲到 、早退或拖堂,更不得曠課。上課鈴前,教師應到達教室門口。
2、教師上課應使用普通話,板書,板畫,要有計劃,書寫要規范。
3、教師上課應遵循我校的課堂教學改革模式,可以在此基礎上有所創新,但要遵循一切為了學生,以學生為主體,教師為主導的課堂原則。每一名教師都要組織好課堂 ,力求使討論激烈、有序,內容豐富、適當,使學生帶著問題走進課堂、帶著問題離開課堂,保證每一名學生都有收獲。
4、教師要充分利用現代化教學手段,提高課堂容量和實效,提前書寫教學目標和思考題,課堂上的時間要在教室巡回指導學生學習、糾正學生不良行為。
5、上課時間,不得到教室外走動或離開教室辦其它事情,不得接打手機。
6、教師要為人師表,教態端莊和藹 ,衣著整潔得體自然大方,不穿拖鞋、背心進入課堂,不坐講,不在課堂上吸煙。
7、教室應尊重學生人格,關心每一名學生,嚴禁以任何形式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嚴禁用過激的語言傷害學生,注意說話場合和說話方式 ,要及時、恰當處理并有效控制突發事件,保證安全。
8、體育老師要堅持上好室外課和必須的室內課,不得隨意把體育課改自習課。
9、實施開放式教學歡迎校內外教師或領導、學生家長隨機聽課,力爭上出優質課示范課。
10、上下課要有明顯的程序
三、批改作業制度
1、布置作業要題量適中。
2、收交要及時齊全,能按規定量批改,有指導性批語,由統一批改等級和符號,有批改日期,也可按以上要求組織學生互批,形式可以多樣。
3、要求學生作業干凈整齊、字跡工整,封皮不亂涂亂劃、不亂貼圖案,作業保存完好。
4、錯題糾錯率高,及時督導學生改正錯誤并批改。
四、輔導
1、各部要建立日日清、單元清制度。
2、教師要根據部里安排上好輔導課,晚自習;教師要準時到位,自習作業輔導材料及早準備,盡職盡責。
五、考試制度
教務處及時通知各部具體安排,每期原則上安排期中期末兩次考試,具體要求:
1、教師要嚴守考試機密,不泄題、不漏題,批卷要合理給分。凡發現營私舞弊者,從嚴從重論處。
2、學生明確考試目的,端正考試態度,嚴守考試紀律。
3、教師按時參加考務會,認真學習考試要求,嚴格履行監考
職責,嚴肅考場紀律,保證考試順利進行。
4、出題教師要嚴格按教材、課程標準命題,不出偏題、怪題,注意代表性、強調覆蓋性,題目盡量反饋出學生掌握知識的情況、暴露出教學中存在的問題。
5、試后各教師要及時統計試卷中各項出錯率,寫出質量分析報告表(分析課堂教學的弱點、不足,并指出改進措施)。
六、聽課制度
1、堅持每周聽課1---2節。
2、填好聽課記錄,及時參加評課活動,恰當提出合理化建議。
七、教研教改制度:
教務處統一安排,各部具體實施,各部根據情況可成立教研小組,組織本組教師互相聽課,互幫互學,及時總結交流,推廣先進教師的教學經驗。積極開展上級或學校布置的教學研究活動
以上各種要求及規定,在檢查中,不能按要求去做,除通報批評外,扣發該教師10——100元。
教務處工作人員巡課、聽課制度
為更好地實行學校精細化教學管理,進一步發揮教務處督導、管理教學的功能,進一步規范課堂教學行為,以促進教學質量的穩步提升,根據學校管理實際,教務處工作人員將實行巡課、聽課制度。
一、巡課、聽課的意義
建立和實行巡課、聽課制度,可以更好地突出“有效教學”這一主題,逐步使學校教學管理工作走向精細化、科學化,使教學常規要求內化為教師的自覺行為,更好地促進我校教育教學質量的穩步提高。
二、巡課、聽課的內容
1、師生課前準備情況。
教師是否有備課,備課和教學內容是否一致。備課一般在上課前十分鐘檢查。每次巡課,巡課人員可隨機抽查或根據教務處安排檢查2至3名任課教師的備課情況;上課預備鈴響至上課鈴響之間,任課老師是否到達所在班級。學生學習用品是否擺放整齊。學生在教室內是否靜坐等待。課桌椅擺放是否整齊劃一。
2、教師執行課表情況。
教師是否按課表上課,教師是否按規范調課。巡課人員通過查對課表或調課記錄檢查教師是否執行課表。是否有私自調換、挪用、擠占其他課程的現象。是否提前或拖后上課或下課。是否有脫崗或中途離開課堂現象。了解教師執行課表情況,一般在上課時間內進行。
3、老師課堂行為表現情況。
老師是否做到儀態端正,教態親切,能用普通話教學。是否有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現象。是否坐著上課(除身體不適外),是否在課堂中打瞌睡、抽煙、接聽手機等有悖于學校要求的現象。
4、課堂教學的組織紀律。
巡課人員將檢查教師組織教學的情況,檢查學生課堂執行紀律情況,必要可以進入教室內聽課5-10分鐘。課堂紀律情況主要巡查學生上課是否做和上課無關的事情,是否有打瞌睡現象。是否隨便和周圍同學講話、吵鬧。是否對學生放任自流。是否有其他課堂違紀現象。
三、巡課、聽課辦法
1、主要由教務處人員組成巡課巡崗工作小組。
2、每天至少進行一次。每次查巡不少于15分鐘。
3、巡課、巡崗過程中,要帶著《巡課、巡崗記錄本》,要認真做好現場記錄,并進行簽字,不可代簽。對聽到其他教師反映的違規現象也一并進行記錄。
4、巡課的重點在課堂,同時應按規定要求做好相關巡課工作。
四、巡課、聽課人員職責
1、巡課人員要認真學習學校有關管理制度,及時做好巡課、記錄,記錄的文字要具體典型、實事求是。
2、本著負責認真的態度,及時解決巡課、巡崗過程中所發現的問題,肯定優點,指出不足,提出建議,促進教師專業發展。
3、凡進入課堂巡課的,巡課人員應和任課教師說明來意,并配合任課教師正常上課。
4、巡課人員應認真地了解所發現的問題及其可能產生的原因,及時和有關教師交流。
5、巡課人員發現的比較嚴重的問題,應及時向相關領導報告,或向職能部門匯報。
6、巡課人員要在每周例會中反饋巡課、聽課情況。
五、巡課、聽課問題處理辦法
1、對巡課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行政人員應本著真誠幫助、重在教育和及時解決的態度向有關教師、部門或領導說明存在的問題,提出處理辦法或建議。
2、對涉及到可能影響到教師崗位考核獎勵的問題,巡課人員不作當場裁定,而應做好忘備記錄,并提交校行政按有關崗位考核辦法處理。
3、凡發現教職工在崗或上課時有重大責任問題,校行政將根據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實驗室管理制度
實驗管理員職責
一、實驗管理人員必須樹立為教學服務的思想。認真學習教材和有關資料,掌握本學科各類儀器設備的規格、性能和用途。熟悉各種儀器、藥品的管理知識。學習維修儀器的技能,會修理一般儀器。
二、負責領取和添置儀器和實驗設備,建好儀器帳。每學期末盤點一次,向學校匯報儀器、設備的損耗情況,編報下學期添置儀器、藥品的計劃。
三、堅守工作崗位,實驗前,按照任課教師提出的實驗計劃,準備好所需要的儀器和器材,協助教師上好實驗課。
四、實驗完畢和任課教師共同清點、清洗和整理好儀器,如有損環,要填表登記,查明原因。
五、根據儀器不同特性,做好儀器的保護、保養和安全存放工作。貴重儀器,易燃、易爆和有毒藥品,必須按要求妥善保管,經常檢查,切實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塵、防毒、防銹、防蝕等工作,要及時關好各室門窗,要節約水電。
六、儀器和藥品,要按照《配備目錄》,進行分類和編號,定位入柜,陳列整齊。經常保持儀器室和實驗室通風、干燥和清潔衛生。
七、協助教師維修、自制教具,積極支持學生課外科技活動。
八、重視實驗室建設的檔案工作。保管好備種有關資料。
九、帶頭遵守、認真執行實驗室、儀器室的各項規則和制度,有權對違犯制度的現象進行批評,提出處理意見。
十、實驗管理人員如因工作調動或其它原因離開實驗室時,必須認真辦好儀器設備移交手續。
實 驗 室 規 則
一、實驗前,學生對實驗內容要充分予習,了解實驗目的、原理、方法和步驟。任課教師要檢查所需儀器、藥品是否齊全完好。
二、學生進入實驗室,要定組、定臺、定位入座,不經老師允許,不可亂動實驗器材,不準高聲談話和隨便走動,保持室內安靜。
三、在實驗過程中,要遵守操作規程,要仔細觀察,認真實驗,做好記錄。對實驗結果要進行科學分析,寫好實驗報告。
四、使用貴重和精密儀器,做易燃易爆的實驗,必須在教師指導下,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精心操作。不經老師許可,不準任意調換,折卸儀器。
五、要注意安全,要防火、防毒、防爆、防觸電、防刀傷以及強酸、堿燒傷等。要注意節約實驗材料、藥品和水電。
六、實驗室內一切儀器設備都是公共財物,必須愛護,責任事故損壞或丟失者,要進行批評或酌情賠償。
七、實驗結束,對儀器、藥品要進行清點和整理,按老師要求放回原處。
八、保持實驗室內清潔衛生,實驗后廢棄物要放到老師指定的地方。
以上規則,師生應共同遵守,確保實驗順利進行。
物理儀器管理使用制度
一、物理儀器,要按照說明書規定,科學存放,精心管理、貴重儀器,要專柜貯存,經常進行檢查、保養和維修,電學儀器要定期通電、烘干,延長儀器壽命。
二、實驗所需儀器,由任課教師提前三至七天填寫實驗申請單,交實驗管理員準備。領取儀器時,零部件要齊全,使用時,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整套儀器,一般不準拆用。
三、實驗完畢,由任課教師負責清點儀器,及時歸還儀器室。如有損壞或丟失時,應向管理員說明,進行登記,適當處理。
四、儀器室要經常保持整潔衛生,儀器存放要整齊有序。要愛護公物,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盜、防塵、防潮工作。
五、物理儀器只供物理實驗教學用,不得用于非實驗教學活動,外單位借用儀器,須經學校主管領導批準,并按期索回。
六、要建好儀器帳目。儀器使用說明書等實驗資料,要妥善保存、分類裝訂成冊,以備查用。
七、每學期末,要對儀器進行清點,做到帳物相符,發現問題,應向有關領導報告,要及時處理。
八、實驗儀器和器材的報損、報失和報廢要及時慎重,低值易耗的(價格在五十元以下,或使用期一年以內),由教研組研究決定,屬于貴重的,應報學校主管領導審批。
化學儀器、藥品管理使用制度
一、化學儀器和藥品,要科學存放,精心管理。藥品必須有標簽,危險藥品要專柜存放,有的要放地窖或地下室保存。
二、實驗所需儀器和藥品,應提前三至七天,填寫實驗申請單,交實驗管理人員準備。
三、儀器室、藥品室內,要保持整潔衛生,不得在室內存放與實驗無關的雜物。
四、實驗完畢,學生在教師指導下,認真清理清洗儀器,封好藥品,經管理人員清點后,放回原處。如有損壞或丟失,要查明原因,酌情處理。
五、要愛護公物,建好儀器帳和資料檔案。要注意安全,非實驗管理員不準在儀器室住宿和辦公。要防火、防盜、防觸電、防中毒等。
六、化學儀器和藥品,只供化學實驗用,不得用于非實驗教學活動。外單位借用,須經學校主管領導批準,并按期索回。
七、每學期末,實驗管理員要清點儀器和藥品,發現問題,應及時向領導報告。
八、儀器和藥品的報損、報失和報廢應及時慎重,低值易耗的(價格在五十元以下,或使用期一年內),由教研組研究決定,屬于貴重的,應報學校主管領導審批。
生物儀器模型標本管理使用制度
一、生物儀器、模型和標本,要科學存放,精心管理,對浸制、剝制、干制等標本,應經常檢查,要防變質,防蛀等。
二、對顯微鏡等精密儀器,要專柜存放。注意防潮。要按說明書要求做好保護保養工作。使用時,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經管理人員同意,不準任意拆卸。取放時要輕拿輕放。
三、實驗所用儀器、藥品和器械等,要提前三至十天,填寫實驗申請單,交實驗管理人員準備。
四、實驗結束,任課教師負責對儀器、模型等進行清理,及時歸還儀器室。如有損壞或丟失,應追究責任。
五、要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塵、防潮、防毒、通風等工作,儀器窒要做到溫度、濕度適宜,清潔衛生。
六、儀器、模型和標本,只供生物實驗教學用,不得用于非實驗教學活動。如有外借,須經有關領導批準,并按期索回。
七、每學期末,要對儀器進行清點,做到帳物相符、發現問題,應向有關領導報告,并及時處理。
八、實驗儀器、藥品和設施的報損、報失和報廢要及時、慎重。低值易耗的(價格在五十元以下,或使用期一年以內,,由教研組研究決定。屬于貴重的,報學校主管領導審批。
微機室管理制度
1、微機室內不準高聲談話,禁止爭吵、打鬧,大聲喧嘩,不經老師同意不得隨便走動。
2、學生進入微機室,首先要定組、定位。未經管理老師的同意不得私自調換座位,一經發現要從嚴處理。其次,請將蓋微機的防塵布疊好放在桌上。
3、微機室采用一檢查二回報三處理的制度:
一檢查:檢查所用主機、顯示器、鍵盤、鼠標、耳機、桌子、凳子等是否有損,有無亂涂亂畫現象。
二回報:如發現有損壞部件或有亂涂亂畫現象,請立即報告管理老師,在確定不是本組同學所造成的前提下,對上一組同學進行處罰。
三處理:根據具體損壞部件照價賠償。具體價格如下:
損壞耳機,一個賠款20元;
損壞鼠標,一個賠款30元;
損壞鍵盤,一個賠款50元;
損壞硬盤,一個賠款500元;
損壞桌凳者,一人次罰款至少10元;
對亂涂亂畫者,一人次罰款5元;
損壞防塵布及窗簾者,一人次罰款至少10元。
1、不經教師允許,不準打游戲。上網時,不允許瀏覽不健康的網站。故意下載或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數據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的,報知公安機關處以警告、罰款(5000元以下),追究法律責任。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制度。不得利用校園網絡從事違法活動,侵犯社會、集體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得在學校的網站、論壇發表無用或不健康的信息。
2、凡進入微機室者,不得帶入磁鐵、磁石等磁性材料,不得帶各種零食、玩具,亦不得帶隨身聽(錄音機)。請保持室內干凈整潔,不亂丟雜物,嚴禁學生在桌子、墻壁上亂寫畫。禁止吸煙。
3、凡進入微機室上機者,請按照操作規程或管理老師的要求來做,不經允許,不準私自開、關微機(不正常關機會造成硬盤損壞)。當結束本次使用機器時,若下一節課還有其他學生繼續使用機器,只需關閉已打開的各個程序窗口,不能關閉機器,若沒有其他學生再繼續使用機器,應按關機順序關機,并按要求蓋好機器,方可離開機房。
4、未經允許,一般除信息技術教材和信息技術學業水平考試范圍與標準以外,禁止其它物品(如書包、其它書籍、作業本、食品、飲料等物品)帶入電腦室內。上機時,應按指導老師布置的內容進行操作,未經允許,不準運行與本節課無關的軟件。
5、要注意安全,防火防電。
6、上機結束后,將防塵布蓋好,凳子放回原處。
7、進入微機室的每一位同學都有義務打掃本室。請同學們按老師要求,協助完成清潔工作。
辦公大廳辦公制度
1、辦公大廳辦公時間為上午7:00-12:10,下午13:10-22:00。
2、工作時間及午間休息時不得在大廳內大聲喧嘩,不得在樓道內高聲呼喊找人。
3、辦公大廳實行簽到簽離制度,全體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辦公時間,不遲到、不早退,要提前10分鐘到崗,搞好衛生.為按時辦公做好準備。
4、嚴格執行考勤制度,要堅守崗位,不得在辦公時間辦私事,不得干與工作無關的事。
5、辦公大廳內布置要簡潔樸實、整齊規范,桌面無零亂雜物,不得亂釘、亂掛、亂貼、亂畫,不得堆放私人物品,不準隨地吐痰,不準亂扔廢棄物,要保持室內清潔衛生。
6、衣著整潔、儀表端莊、舉止文明、互相尊重。
7、對外接待時態度要和藹,熱情禮貌,解答清楚。
8、辦公大廳內嚴禁吸煙,吸煙要到指定的場所。
9、不得擅自動用廳內的器材和物品,自覺愛護廳內的公物。
10、必須嚴格遵守本廳的制度,如有違者嚴肅處理
網站管理制度
學校網站是對外宣傳學校、對內交流信息的重要窗口,網站建設需要各個部門及全體職工的支持與配合。為使其內容能快速更新,及時反映學校各方面改革發展情況,更好地發揮網站的作用,使我校網站能夠平穩運行,朝著及時、豐富、健康的方向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學校網站建設由校長直接領導,各部門配合,信息技術中心負責維護。
第二條 各部門指定一名信息員,負責本部門信息的收集、整理與發布。信息技術中心開通信息員的發布權限。信息員要保管好自己的用戶名和密碼,以防他人竊用。
第三條 網站內容應及時更新,將我校的最新動態和正面新聞及時地發布到互聯網上。要求各部門每兩周至少更新一次,介紹和概況每年至少更新一次。信息技術中心每月一統計,對更新及時且效果較好的部門上報獎勵每月50元;對及時更新但效果一般的部門不獎不罰;對不及時更新的部門進行上報罰款每月20元。
第四條 學校每學年召開一次信息源協調會,研究學校主頁欄目設置、頁面增減、主頁更新、信息源開發以及信息網絡等有關事宜。各部門主管領導和網絡信息員參加。
第五條 上傳信息審查
(1)各部門提供的信息要準確、規范,符合國家保密和安全管理的規定;
(2)網上發布的涉及到本部門的信息,需經本部門主管領導審核;
(3)涉及到全校性工作的上傳信息由主管校領導審核。
第六條 上傳信息質量要求
(1)確保信息的準確性。上傳信息應注明信息來源,嚴格審核程序,對于來源不明、內容不準的信息不予上傳;
(2)確保信息的時效性。各部門應將最新信息及時更新,避免過時信息上網;
(3)確保信息的適用性。各部門應著重開發與本部門工作和發展密切相關的、具有自身特色的信息資源上網。
第七條 當機構、人員等變動后,部門負責人應及時與信息技術中心聯系,修改網站中相關的內容,保證網站信息始終與學校實際情況相符。
第八條 對網絡中的各種管理口令,應由系統管理員統一管理,注意保密,并定期修改口令。
音樂教室使用制度
一、學生練習要求:
1 、按時進出琴房,并詳細登記領取鑰匙,不準代替他人簽名領取鑰匙。
2 、除教科書、琴譜、樂器外,不得將任何物品帶入琴房。
3、愛護琴房內設施,室內保持潔凈,進入琴房后,不得在琴房內做與學習無關的事情,不得聊天、打鬧、吃零食,不得亂扔雜物,不得亂帖、亂劃。
4、使用鋼琴要科學、規范,不得拍打鋼琴。
5.使用音樂教室者不準其他人入內,練琴或練聲時須關門,非本人訓練時間不得占用音樂教室。
6.琴點結束后必須蓋好琴蓋、拔電源、關好燈、關好窗戶、鎖好門帶好個人物品(如損壞丟失責任自負)方可離開。
7.損壞音樂教室設施(如:鋼琴、門、門鎖、玻璃、燈具等)按學校規定賠償。
8.音樂教室衛生承包到班,值日生要按時打掃室內衛生,音樂教室一星期一次大掃除,大掃除順序按班級依次類推,并且負責大掃除的班級要負責一個星期的保潔工作。
以上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實際的原則,如有違反以上規定者,按情節輕重做出10元-20元的罰款(鋼琴、窗戶、門鎖損壞的按物品價值計算賠償數額,望音樂班學生嚴格遵守執行。
音樂班課程表:
周一中午12:30——1:30 第一組 樂理與視唱練耳
周一晚上第三節 第二組 樂理與視唱練耳
周二晚上第三節 第二組 鋼琴
周三中午12:30——1:30 第一組 鋼琴
周三晚上第三節 古箏
周四中午12:30——1:30 聲樂
學生使用音樂教室時間:
早上: 6:20——6:50 6:50——7:20
中午:12:00——12:30 12:30——1:00 1:00——1:30
下午:5:20__5:50 5:50______6:20
晚上:第三節
美術教室管理制度
一、美術教室是專門用于美術教學的場所,要完善各種設備設施,為師生提供良好的學習環境。
二、美術教室要由專人管理,管理人員要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經常檢查維護室內設備器材,保持室內衛生清潔。
三、美術室的使用,須征得管理員的認可,并按規定制度使用。
四、由管理員制訂本室使用計劃,并由管理監督做好使用記錄工作。
五、做好室內課桌椅的整理、保潔工作,確保專用教室的正常使用。
六、學生進出美術教室,須整隊并保持安靜,有秩序地進入室內,聽從老師指揮,不準隨意喧嘩、走動、打鬧,不準攜帶無關物品,不準吃零食,不準亂丟紙屑、雜物。
七、愛護室內設施、設備,未經允許,不準隨意動用,因人為因素造成損壞的要照價賠償。
八、每次使用完畢,遺留的顏料及廢材料應及時清理,物品要擺放回原來的位置,切斷電源,關好門窗,做好交接工作。
九、須使用美術模型,應辦理借用手續,并及時歸還。
團委相關制度
洛陽市第十二中學團委工作制度
一、團委的組織建設
1、校團委直屬學校黨總支領導,設團委書記一名、組織委員、宣傳委員各一名、四個團總支(高一團總支、高二團總支、高三團總支、教工團總支、)均為兼職。
2、團委是按民主集中制組織起來的統一整體,其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則是:
① 團員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
②學校團委應經常聽取并認真處理各支部和團員的意見,團委既要向學校黨政和上級組織請示,又要獨立負責地解決自己職責范圍內的問題,并對各支部工作做出經常性的指導。團委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
二、團委的日常工作
1、每學期初制訂切實可行的學期工作計劃,同時指導團支部制定簡明的團支部學期工作計劃,每學期末做好工作總結。
2、做好團組織檔案管理工作。新生入學后一個月內將團員檔案全部歸檔,畢業生離校帶走團員檔案。每學期做一次團員普查,團證注冊。
3、根據需要召開團委委員會議、團支部書記會議等,交流工作經驗,布置任務。
4、建立主題團日活動制度,每學期搞好主題觀摩活動兩次。
5、協助政教處,搞好全校性的活動。
6、組織學生開展有意義的校園文化活動,提高團員的素質。
7、做好宣傳工作,利用黑板報、宣傳窗、團會對學生進行政治思想教育。
8、每學期發展新團員一批。并通過業余黨校培養品學兼優的學生,對特別突出的學生,團委推薦給黨組織。
9學期末考核各團支部工作,同時評比先進團支部、優秀團干部、優秀團員等。
三、團的組織生活制度:
1、團的組織生活形式很多:團課、民主生活會、各種學習和主題團活動都是組織生活。
2、團的組織生活內容和形式要注意結合學生特點,不失其內容、形式的豐富、活潑,可以把組織生活同學?;顒拥拇蠓较蚪y一起來。同時可以聯合班委,將團活動融合于班活動中。
3、每個團員除有事請假外都必須按時參加組織生活會,同時團支部也可邀請非團員或入團積極分子參加。
4、堅持一月一次團活動,活動前必須做好充分準備,會后團支書應即時填寫“團活動表”,寫明活動時間、地點、內容、參加內容及經驗教訓,上交團委。
四、團委各級會議制度
(一)團委工作例會制度
1、學校團委委員會議每周召開一次,必要時可臨時召開。
2、團委委員會議由團委書記主持,開會前團委書記應先研究議題,做好準備,不開無中心議題,無準備會議。
3、每次會議都應該認真做好記錄,對議題的表決或形成的決議應有文字記錄存檔。
4、團委委員會議應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則。表決時少數服從多數,個人服從組織;對集體形成的決議若有不同見解,允許保留,不得在會議發表與決議相反的議論。
5、加強組織紀律,團委委員會議形成的決議內容無傳達任務時必須保密。
6、團委書記要注意檢查各團總支貫徹執行團委委員會議決定的情況。
7、團委委員會議的決議和執行情況應向校黨委匯報。
(二)團支部會議制度
1、支部團員大會制度
(1)支部團員大會由支部全體團員參加,若有事須向團支書請假,任何成員不得無故缺席。
(2)支部團員大會每月至少一次。
(3)支部團員大會內容:支部團員大會由現任支部委員主持、討論校團委、團總支的決議,討論支委會向團員大會作的工作報告,討論團員思想上、工作上、學習上的問題,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討論接受新團員,討論對團員的獎勵和處分。
2、支部委員會制度
(1)支部委員會每周召開一次。
(2)支部委員會內容:討論團支部的活動事項;為團員大會相關議題提出初步意見;討論支部團課、民主生活會,團小組會等一系列必要的準備工作;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搞好支部委員會自身建設;負責對支部委員會成員進行考核。
3、團課制度
(1)支部應保持每月上一次團課。
(2)團課內容:指導和幫助團員學習黨的光榮傳統和歷史;團課講授一般由團干部承擔,也可請黨組織負責人和行政領導講授。
五、團委工作職責
(一)組織團員青年學生學習共青團的章程、歷史,使他們對共產主義青年團的任務、作用有充分的認識,認清自己的奮斗目標、權力和義務。
(二)幫助學生明確學習目的、認清形勢、明確時代重任,樹立遠大的理想,幫助教育后進青年提高思想覺悟,達到共同進步。
(三)健全團組織的民主生活會等團的各項制度,增加團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充分發揮團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四)組織團員和青年學生參加各項社會政治活動和公益勞動。通過活動使他們從中受到教育,培養他們的社會活動能力。
(五)鞏固發展校園文化陣地,利用廣播站、記者團、宣傳窗、校電視臺、黑板報等宣傳陣地,宣傳學生中的好人好事和交流學習經驗,引導同學健康積極的向上發展。
(六)有計劃、按程序地做好團員發展工作,管理好團校,并協助黨委辦好黨校,做好推優入團,推優入黨工作。
(七)每學期初制定切實可行的學期工作計劃,同時指導團支部做好各項工作,每學期末做好工作總結。
(八)組織團員青年開展各種有意義、富有開拓性的團工作,可開展文娛、體育活動、青年志愿者服務活動、希望工程等各種與學生實際相適應的富有特色活動。
(九)每學年考核各班團支部工作,評選優秀團支部、優秀團干部、優秀團員。
(十)積極主動的完成學校和上級團委交給的各項任務。
六、團委機構設置及職能
(一)書 記:
1、在黨總支領導下,全面負責學校共青團工作;
2、根據上級團市委要求和學校工作目標,制訂工作計劃。圍繞學校各個時期的中心任務,開展各種活動,并對團委的工作進行檢查、督促、指導,做好階段和年度工作總結;
3、加強團的思想建設,與學校密切配合,與班主任及時聯系,抓好團員、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組織團員、青年學習理論知識,發揮帶頭作用;
4、加強團的組織建設,做好團員的發展、離團、獎懲以及團支部的建立改選和團員的管理工作;
5、深入實際,了解情況,不斷改進團的工作。會同學校有計劃地組織團員、青年參加社會實踐、公益活動和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體活動,活躍課余生活,提高團員、青年的整體素質;
6、加強對學生干部的培養,指導學生會開展工作。
(二)副書記:
1、協助團委書記開展團組織活動和對加強對團員思想素質教育,定期向團委書記匯報工作;
2、負責校團委的全面工作,主持召開團委委員的例會和團總支工作會議。學習黨的有關會議精神,確保正確的政治方向,隨時向主管部門匯報團員思想情況;
3、全面規劃各部門工作情況,督促領導各部門按計劃開展各項工作。并做好工作總結及其它重要文書的草擬、組織修正;
4、掌握各部的工作動態,及時糾正內在問題;密切聯系全校同學,隨時與學校有關部門取得聯系。
(三)組織委員:
1、負責全系各團支部的組織生活,加強同學政治思想引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積極組織同學開展革命傳統教育,樹立愛國主義精神;
2、深入同學之中,了解掌握同學思想情況及時向有關部反映情況及時解決,定期向團委書記匯報工作情況;
3、按期收繳團費和團員注冊;
4、制定系團總支各個部門的各項工作制度和干部的管理、考核、任免制度,會同書記行使考核權和監督權;
5、負責干部檔案的建立、保管,促進干部作風建設;
6、負責綜合素質考評日常紀實。
(四)宣傳委員:
1、正確貫徹黨的宣傳方針,及時宣傳報道學校各項重大活動,做好宣傳工作總結;
2、抓好校園廣播宣傳工作,選拔培養優秀廣播員,豐富廣播專欄。完成學校布置的升旗、集會、文化文藝體育比賽、知識競賽等會場布置及音響工作;
3、負責各類海報、通知、通報、標語的書寫張貼,辦好學校墻報、板報等宣傳欄;
七、評優評先
(一)先進團支部評選條件
1、 工作有計劃,班子健全,團結協作,能充分發揮黨的助手和后備軍的作用。
2、 支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突出,團員整體素質較高,團支部凝聚力較強。
3、 組織生活制度健全,組織生活內容充實豐富,記錄詳細。
4、 有勤奮、嚴謹、求實、創新的優良學風。
5、 團員發展工作做到“堅持標準,保證質量,積極培養,協調發展。”在推薦優秀團員作為黨組織發展對象時,支部能把好質量關。
6、 支部積極開展各項健康有益活動,支部團員積極支持和參加校團委、系分團委組織的各項活動。
7、 團員的組織觀念性強,無違紀現象,團員主動交納團費,按時注冊。
(二)優秀團干評選條件
1、 擔任團支部委員以上的團干,熱愛本職工作,有大局觀念,積極支持和配合學校及全團中心工作。
2、 政治立場堅定,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忠于職守,遵紀守法。
3、 工作勤奮踏實,有創新精神,能創造性地開展各項團組織工作,并卓有成效。
4、 能團結同學,尊敬師長,工作成績突出,群眾威信高。
5、 勤奮學習,綜合排名在班前20名。
(三)優秀團員
1、 必須積極參與團的各項活動,思想政治素質好,在團員青年中確能起表率作用。
2、 在履行團員義務,遵守團的紀律和執行學生守則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等方面表現突出。
3、 作風正派,助人為樂,深受廣大同學信賴。
4、 熱愛學習,學習態度端正,綜合排名在班前20名。
八、團員違紀處分條例
根據《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章程》及團內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洛陽市第十二中學共青團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適用在校注冊的團員。
第一條、不執行團的決議,違反團章的團員,團組本著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則,進行批評和教育,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要使廣大團員從被處分者所犯的錯誤中吸取教訓,提高認識,同時嚴格要自己,自覺履行團員的義務。
第二條、對違紀團員的處分有:(一)警告;(二)嚴重警告;(三)撤消團內職務;(四)留團察看;(五)開除團籍。留校察看的時間為六個月或一年,團員在留團察看期間在團內沒有選舉權、被選舉要和表決權,不得作青年人團的介紹人。留團察看期滿,改正了錯誤,應當及時恢復其團員的權利,屢教不改的,應當開除團籍。
第三條、違反校紀校規,受到學校行政處分的團員,視情節輕重,給予下列相應的團紀處分。
(一)受到學校行政警告、嚴懲警告處分者,團內也應給予警告、嚴懲警告的處分。
(二)受到學校行政記過、留校察看處分者,團內應給予嚴懲警告或留團察看的處分。
(三)受到學校行政勒令退學、開除學籍處分者,團內應給予開除團籍的處分。
(四)團干部受到學校行政記過以上處分者,團內應給予撤消團內職務的處分。
第四條、因違法行為而受到公安、司法等部門嚴肅處理的團員,一般應給予開除團籍的處分。
第五條、團組織生活無故缺席一次的團員,給予批評,兩次給予警告,三次以上(含三次)給予嚴重警告處分,連續半年未參加過組織生活者,被視為是自行脫團,應由支部大會決定除名,報年級團總支審核,學校團委批準。
第六條、團員無故不做團組織合理分配的工作,一學期累計1-2次,給予批評;3-4次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5次以上給予留團察看處分。團員無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做團組織分配的工作,或連續六個月不交納團費,均被視為自行脫團。團員自行脫團,應由支部大會決定除名,報年級團總支審核,學校團委批準。
第七條、破壞團組織的團結,對團干和團員的批評采取報復行為,并造成一定的后果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第八條、擅自涂改轉借、遺失團員證,造成一定后果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嚴重警告、留團察看處分。
第八條、團干失職,造成嚴重后果者,給予撤消團內職務的處分。
第九條、團員同時違反兩種以上的紀律規定,應取較重的一級處分。
第十條、受到紀律處分的團員再違反團的紀律,視其錯誤情節和相互信任態度在原處分的基礎上加重處分。
第十一條、對團內處分的團員,一年內不得被評為優秀團員、優秀團干部。
第十二條、凡受到團紀處分,處分決定及有關材料,存入學生個人檔案。
第十三條、團的組織對團員作出處分決定,必須嚴肅慎重,實事求是,支部大會在討論對團員處分時,除特殊情況外,應當吸收相互信任參加,認真聽取相互信任意見。決定后,如果相互信任不服,可向上級團組織提出申訴,有關團組織必須負責處理或迅速轉遞,不得扣壓。
第十四條、團員違紀處分的實施辦法:
(一)團支部召開民主生活會,根據本條例有關條款討論通過對違紀團員的處分決定,并以書面材料上報團總支審核,報學校團委批準。
(二)團員違紀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擔團支部遲遲不上報處理意見,學校團委有權現成團總支作出處理決定。
(三)各年級團總支上報的團員處分材料,學校團委應在一個月之內簽署處理意見,并書面通知各年級團總支、團支部。
第十六條、本條例解釋權在學校團委。
團委管理制度
一、堅持團的組織發展方針。注重團員發展對象的培養教育,積極地有計劃地發展新團員,嚴格入團條件和手續。
二、堅持每學期末團委對所屬支部和團員的基本情況進行整理統計一次,并將完整、準確、真實的情況及時上報普教委團委,及時辦理超齡離團手續。
三、堅持嚴格的團員檔案管理制度,每學期末清理和檢查一次團員檔案,做到轉入轉出及時,借閱手續齊全,使用管理妥善。
四、堅持依照規定比例交納團費,做到團費收支明細帳目清楚,每學期末向團員大會公布一次,向教育中心團委上繳百分之五十,留用團費和團隊經費使用合理。
五、堅持團員紀律教育,對違反團紀的團員,視情節輕重按規定給予必要的團紀處分,處理團員時必須有嚴格的自理手續,做到認真審查,慎重處理。
六、堅持按照團干部的條件,每季度對支委以上的團干部以德、能、勤、績四個方面認真進行考核,會同班主任一起抓好團干部的管理工作。
班級團支部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強化班級團支部的管理,使其向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的科學管理的目標邁進,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團支部的性質
團支部是共青團工作和活動的基本單位,是團的最基層一級組織,它同廣大團員青年有著最直接、最廣泛的聯系,是團的各項工作的顯示終端。
第二條 中學團支部的的組織機構
在校團委的領導下,以班級為單位建立團支部,團支部委員會應設立支部書記、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班級團支部的委員由班級團員大會選舉產生。
第三條 團支部委員應依據下列條件
1、思想素質好,作風正派,有熱情,有責任心,樂于助人。
2、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具有思考和處理問題的能力。
3、個人修養好,在班級內有一定的威信和模范帶頭作用。
4、本學期內無違紀行為,學習成績良好。
第四條 團支部工作職責:
1、負責團支部各項工作計劃、制度、目標的制定和實施,出色地完成上級黨、團組織的各項工作和任務。
2、當好校團委的參謀和助手,積極做好本班青年團員思想教育工作。
3、做好本支部的團員登記、注冊、團員統計、轉接團員組織關系和團費的收繳和新團員的發展工作,積極穩妥地做好優秀團員的評選工作。
4、組織團員青年開展文明健康的文體活動或聯誼活動,關心團員青年工作、學習和生活,努力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問題。
5、做青年的知心朋友,使團組織真正成為聯系青年的橋梁和紐帶,維護其合法權益。
6、負責推薦優秀團員入黨的組織發展工作。
第五條 團支部書記職責:
團支部書記在團支部委員會的集體領導下,負責主持團支部的日常工作,并且對團支部工作全面負責。
1.全面負責團支部工作,并與班長相互協作,共同建設班級。
2、全面負責團支部工作,按照《團支部工作職責》要求主持本支部工作。召開團支委和主題團活動,根據校團委和我校學生工作重點,結合本支部的具體情況制定支部工作計劃。
3、及時傳達校團委的決議和指示,經常向團委匯報工作及反映情況。
4、定期召開團支委和支部大會,根據校團委的工作要求,及時總結支部工作。
5、隨時注意掌握團員青年的思想、學習和工作方面的動態,出現的問題及時處理解決。
6、與各個委員保持密切聯系,督促和幫助其他委員做好分管工作。
7、積極做好支部“推優工作”,及時反饋考查情況。
第六條 團支部組織委員職責
1、負責團支部的組織建設工作,協助團支部書記,開展“五四”評優、推薦優秀團員參加黨校學習等工作。
2、關心本支部培養考察對象的思想狀況和其它方面,做好團員組織發展工作。
3、了解團員遵守團規、團紀狀況,及時向校團委、學生團總支匯報本支部的情況,組織團員接受紀律教育。
4、負責本支部的團員管理,做好團員的登記、注冊、團員統計、轉接團員組織關系和團費的收繳工作和新團員的發展工作。
5.協助團支部書記組織團支部團會、團日等活動,負責會議和活動記錄。
6.完成團支部書記安排的其他團務工作。
第七條 團支部宣傳委員職責:
1、宣傳黨的方針、政策和團中央精神,關注時事熱點,開展理論學習與理論宣傳
2、圍繞學校各階段的中心活動,搞好各種必要的宣傳,并及時總結活動材料。
3、根據學生團總支宣傳部的要求,領導本班宣傳班子做好通訊報道等宣傳工作。
4、宣傳本支部的工作和優秀團員事跡,協助團支部書記做好團員的思想政治學習工作。
5、每月組織同學積極向校報、團報及其他報刊、雜志投稿。
6、協助團支部書記開展主題團日活動,做到有計劃、有小結、有主題、有成效。
7、完成團支部書記安排的其他團務工作。
第八條 根據班級學生特點適時開展豐富多彩、寓教于樂的課余活動。
1、適時開展班級文體活動,使每個學生在活動中增進團結,增進友誼,增長知識,形成良好的集體觀念。
2、積極引導學生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校園文化活動,完成校團委交給的各項任務。
3、積極與班委會做好溝通,形成班內民主管理的良好氛圍。
4、關心學生生活,及時引導學生正確對待生活中出現的一些問題,樹立正氣,抑制不良風氣在同學中的影響。
5、團支部應開展好適合團員青年特點的各項活動。
6、各班級團支部開展活動應自行采寫新聞稿件及圖片,經由校團委發至校內及校外媒體。
第九條 例會制
1、各年級班級團支部大會每月召開一次,由學生團總支組織部負責召開。
2、各班級團支部內部會議每兩星期一次,由班級團支部書記負責召開,組織委員做好記錄,學期末校團委將統一檢查并納入班級團支部評優工作。
第十條 班級團支部考核制
1、按時參加應到會議,無特殊情況不得缺席。不能到會者必須事先請假。無故缺席三次的班級團支部將不參加校級以上優秀團支部、優秀共青團干部評選。
2、服從組織安排,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所分配的任務。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諉、拒絕或延誤校團委、學生團總支、班級團支部工作。三次犯以上情形者,班級團支部及團干部將不參加校級以上優秀團支部、優秀共青團干部評選。
3、各班團支部開展活動前必須向班主任匯報,由班主任、團支部委員會研究通過后方可開展。否則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或嚴重警告。
4、除特殊情況外,能參加所有應到會議的班級團支部,三級獎勵。
5、積極主動完成各項工作的班級團支部,二級獎勵。
6、能提出新的工作方法、工作計劃,并校團委認定切實可行者,一級獎勵。
7、能根據工作實際提出建議、意見或指出校團委、學生團總支工作不足者,一級獎勵。
8、根據班級團支部所獲得的獎勵次數及級別,在評選優秀團支部時給予優先考慮。
9、以上考評將與班級團支部及班級學生團干的評定直接掛鉤。凡有警告及其以上處分者,不能參加校級以上“優秀團支部”“優秀共青團干部”的評選。凡受獎勵者,在評定中優先考慮。
10、處分分為批評、警告、嚴重警告、勸退和自動辭職。
社團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范我校學生社團的管理,推動社團的健康發展,繁榮校園文化,加強高中學生素質教育工作,促進校園精神文明建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學生社團,是指洛陽市第十二中學學生自愿組成,為實現成員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學生組織。
第三條 洛陽市第十二中學學生社團必須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以及團委、社會事業部和我校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 洛陽市第十二中學學生社團的基本任務:
一、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促進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提高學生綜合素質。
二、開展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服務和凝聚學生。
三、發揮共青團基層組織建設的載體作用,開展內容豐富、形式靈活的團組織生活。
第五條 洛陽市第十二中學學生社團受校黨總支、學校行政的領導,十二中社會事業部受黨總支委托,在學校黨總支、人力資源部、學生發展處等職能部門的支持下,承擔本校學生社團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條 洛陽市第十二中學學生社團成立,應當經所屬年部主任審查同意,報校社會事業部批準,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由社會事業部進行登記注冊。
第七條 洛陽市第十二中學學生社團的成員應當是我校全日制教學中具有正式學籍的在校學生。
第二章 學生社團的成立
第八條 洛陽市第十二中學學生社團登記時,按照學生社團三個類別:學習研究類學生社團、實踐類學生社團、綜藝類學生社團進行管理登記。一個社團只能進行一類申請登記。
第九條 洛陽市第十二中學學生社團的登記管理機關為洛陽市第十二中學社會發展部。
第十條 成立洛陽市第十二中學學生社團,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 5名以上的學生聯合發起,發起人必須具有開展該社團活動所必備的基本素質,且未受過校紀校規處分;
二、有規范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
三、有相對規范固定的活動場所;
四、有至少一名指導教師;
五、有規范的章程;
學生杜團的名稱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違背校園文明風尚。學生社團名稱應當與其性質相符,準確反映其特征。
第十一條 籌備成立洛陽市第十二中學學生社團,發起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1、準備申請書;
2、章程草案;
3、發起人和擬任命負責人的基本情況介紹;
4、指導教師基本情況。
第十二條 洛陽市第十二中學學生社團章程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1、名稱、活動場所:
2、宗旨、活動范圍和活動方式;
3、學生社團類別;
4、社團成員資格及其權利、義務;
5、組織管理制度、執行機構的產生程序及權限;
6、負責人的條件、權限和產生、罷免的程序;
7、應當由章程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三條 社會發展部應當自收到本辦法第十一條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15日內,作出批準或不批準籌備的決定。批準籌備成立的學生社團,應當自登記管理機構批準籌備成立之日起15天內召開會員大會,通過章程,產生執行機構、負責人。
第十四條 批準成立的學生社團應當以社會發展部和團委的文件或公告的方式宣布成立。
第十五條 以下情況不得批準社團成立:
(一)社團宗旨、活動內容、范圍不符合本條例第三條規定的;
(二)校內已經有性質相同或相近的學生社團,沒有必要成立的;
(三)發起人受過校紀校規處分的;
(四)在申請籌備成立時弄虛作假的;
(五)批準成立期限屆滿,籌備社團的人數未超過10人的。
第三章 學生社團的監督管理
第十六條 社會發展部負責下列監督管理工作:
(一)負責學生社團的成立、注銷的登記和備案;
(二)對學生社團實施年度檢查;
(三)對學生社團聘請校內外專家擔任顧問的申請進行籌劃、審查和批準;
(四)對學生社團違反本條例的問題進行監督檢查和處理。
第十七條 學生社團應當定期向校社會事業部申請注冊,具體注冊辦法同上。學生社團不得刻制公章??梢宰詡渌囆g圖章和其它標志,但須由登記管理機關批準。
第十八條 學生社團開展除內部活動以外的開放性活動,必須報社會事業部批準。學生社團跨校進行交流活動,必須經社團部審核并報校社會事業部批準。
第十九條 學生社團可以創辦內部刊物,但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校紀校規和其它相關規定。內部刊物的編印和發行必須由登記管理機關審查通過。社團部有權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社團刊物進行整改和???。
第四章 學生社團的組織機構
第二十條 學生社團會員大會由會員組成,會員大會是學生社團的最高權力機構,依照本辦法的規定行使職權。
第二十一條 會員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選舉產生社團負責人;
(二)審議批準負責人的工作報告;
(三)對社團變更、注銷等事項做出決定;
(四)修改社團章程;
第二十二條 社團會員大會應當每學期召開一次工作會,并將工作會形成的決議報登記管理部門批準和備案。
第二十三條 會員大會做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會員半數以上通過;對社團注銷和修改章程做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會員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二十四條 社團執行機構是會員大會領導下的社團日常事務處理機構。執行機構由社團負責人組成。
第二十五條 學生社團負責人主要指社團正副會、社、團長,學生社團負責人由本社團成員通過首次會員代表大會選舉通過,經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后產生。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擔任或繼續擔任學生社團負責人:
(一)在校期間曾經受到校紀校規處分的;
(二)曾因違反有關規定被撤職或社團被宣布解散,應當承擔主要責任的社團負責人;
(三)有三門以上主要課程不及格的;
(四)其他不宜擔任社團負責人的有關事項。
第五章 學生社團成員的權利義務
第二十七條 洛陽市第十二中學學生有權按照任何一個社團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該社團。社團內部成員在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方面一律平等。
第二十八條 社團成員有權了解所在社團的章程、組成機構和財務制度,對社團的管理和活動提出建議和質詢。
第二十九條 學生社團執行機構負責人違反本條例的有關規定和校紀校規,損害成員利益的,社團成員有權向校社會事業部反映問題和情況。
第三十條 學生社團成員應當接受社團的定期注冊。
第三十一條 社團成員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按照章程擔任社團職務的權利,并承擔相應義務。
第三十二條 社團成員應當積極參加社團的各項活動,并有權向社團建設提出批評和建議,促進社團的健康發展。
第六章 學生社團的變更和注銷
第三十三條 學生社團的登記事項、備案事項需要變更的,應當在7天內向社團部申請變更登記。學生社團修改章程,應當在7天內報校社會事業部核準。
第三十四條 學生社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校社會事業部申請注銷登記:
(一)違背學生社團章程規定的宗旨的;
(二)會員大會決議解散的:
(三)分立、合并的;
(四)社團被責令關閉或解散的;
(五)由于其他原因終止的。
第三十五條 學生社團提出注銷登記的,應當提交由社團負責人簽名、經會員大會通過的注銷申請書。在注銷期間該學生社團不得開展活動。
第三十六條 學生社團的變更和注銷,應當在報批后盡快以公告形式宣布。
第七章 學生社團的獎懲制度
第三十七條 洛陽市第十二中學社會事業部每年對各學生社團進行綜合評估,評選出一批“洛陽市第十二中學明星社團”。
第三十八條 洛陽市第十二中學社會事業部將設立洛陽市第十二中學社團活動獎勵基金,每年對“明星社團”進行獎勵。并對社團和負責人給予獎勵。對優秀輔導老師評出一、二、三等獎,計入年度考核。具體評估辦法由登記管理部門依照《洛陽市第十二中學明星社團評選細則》。
第三十九條 學生社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校社會事業部有權責令其停止活動,進行整頓。
(一)范圍與內容與社團宗旨、章程不符;
(二)不接受本條例規定、校登記管理部門的規定和指導;
(三)社團執行機構有嚴重違紀行為;
(四)其他應當進行整頓的情形。
第四十條 學生社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校社會事業部有權將其解散。
(一)團活動違反憲法、法律、法規和規章的;
(二)社團執行機構知道或應當知道有成員利用社團名義從事非法活動而未予有效制止的;
(三)背棄社團宗旨,情節惡劣的;
(四)應當進行定期注冊而未注冊,進行整頓后仍未注冊的;
(五)社團成員連續兩學期不足20人的;社團連續一學期未進行活動的。
總務處管理制度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為規范學校辦公用品的采購、保管、領取和使用。確保辦公所需,倡導勤儉節約、物盡其用.杜絕鋪張浪費、大手大腳.管好用好辦公物品.特制定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一、辦公用品的采購
1、學校所有辦公用品的采購工作.統一在后勤采購領導小組的監督指導下進行。采購領導小組組長由主管副校長兼任,副組長由后勤保障部主任兼任.成員由有關部門負責同志組成。
2、堅持實行集體采購制度。急用現買零散性采購實行采購員和申購部門(個人)雙人采購制度;大宗、批量、貴重物品由采購領導小組及有關領導在采購地點、規格型號和質量價格上予以把關,全程參與采購工作;相關部門也要派人參與采購工作;必要時,可邀請有關專業人員參與。
3、嚴格采購審批制度。隨用隨買的個別零散性采購。一次性支出在200元以下的.由學校后勤保障部主任暨采購領導小組副組長審批;一次性支出在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后勤副校長暨采購領導小組組長審批;凡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由校長審批。
4、采購工作要科學、合理,增強透明度。采購前。應做好市場調查,充分掌握欲購物品的性能、價格及附加優惠條件。貨比三家,講價壓價,努力達到貨真價實,物美價廉。本地有的物品,只有當因差價節省的錢超過交通運輸成本時,方可派人派車到外地采購。
5、辦公用品采購的一般程序為:需用部門或個人向學校后勤保障部提出購物申請→學校后勤保障部確認庫存無可用或可替代的物品后按照規定權限辦理審批,并報告學校采購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在采購領導小組的監督指導下由采購員實施采購→所購物品交與申購部門(個人)或倉庫保管員驗收;采購人和驗收人各自在發票上簽字→有關領導按規定批準權限審簽→校長簽字→財務室報銷。
二、辦公用品的保管
1、辦公用品由學校后勤保障部負責保管,電教器材、電子設備由信息技術中心單獨建賬管理。辦公用品的保管與采購人員應由2人以上分別擔任,各負其責,不得一人雙兼。
2、庫存辦公用品的種類和數量要科學確定,合理控制。常用、易耗、便于保管和適于批量采購的辦公用品可適量庫存。要避免不必要的儲存或過量積壓,確保供應好、周轉快、消耗低、費用省。
3、批量購入的辦公用品應即時入庫存儲,物品采購員和倉庫保管員要搞好驗收交接,在(辦公用品入庫登記本)上如實填寫接收物品的名稱、規格、單價和數量,并簽字。
4、加強對辦公舊物的管理。階段性使用和暫時閑置的物品要妥善保管,隨時待用;部門替換下的各類辦公設備交由學校后勤保障部保管,學校后勤保障部要及時回收。登記造冊,修舊利廢.充分利用。確實沒有回收利用價值,可向學校報損,由校長批準進行拍賣處理,所得款項上交學校財務。
5、定期進行辦公用品庫房盤點,確保帳物相符。隨時掌握庫存物品的數量、質量和需求情況,適時增加庫存,保障供給。
6、各辦公室配備的辦公用品,必需做到一室一帳,每期核查一次,由倉庫保管員和辦公室負責人共同簽字確認,一式兩份,分別保存,調整辦公室時在后勤監督下移交。
三、辦公用品的領取
1、領取的原則是:工作任務清楚,使用目的明確.一次一領,隨用隨領,用多少領多少,專領專用。領用時,領用人須填寫領物單,寫明日期、領取物品名稱及規格、數量、用途等項并簽字,由王朝剛校長或丁政軍主任審批后方可領取。
2、領取時,領取人須在<辦公用品領取登記本>再次簽字確認。領取非庫存、專門采購的辦公用品時,領取人須在購物發票上簽字。
3、辦公用品管理部門及人員應恪盡職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嚴格控制辦公用品的領取數量和次數,保證辦公需要。對于消耗品,可根據歷史記錄和經驗法則設定領取基準。明顯超出常規的申領,領取人應作出解釋,否則保管員有權拒付。
4、領取的非消耗性辦公用品(如訂書器、計算器、剪刀等)應列入移交,如重復申領,應說明原因或憑損毀原物以舊換新,杜絕虛報冒領。
5、大件物品領取后,應列入辦公室固定資產管理序列,明確責任人。辦公用品領取后發現不適用或未用完部分應立即退還給采購員或保管員,采購保管人員根據情況予以調換或收回入庫。
四、辦公用品的使用
1、使用辦公用品應以校為家,牢固樹立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思想,在日常工作中,處處精打細算,提倡節省每一張紙、每一顆釘、每一滴墨、每一分錢,努力降低辦公成本。
2、辦公用品應為辦公所用,不得據為已有,挪作私用;不得用辦公設備干私活,謀私利;不許將辦公用品隨意丟棄廢置。
3、精心使用辦公設備,認真遵守操作規程,及時關閉電源。定期維護保養,最大限度的延長辦公設備、用品使用壽命。
4、辦公用品使用要物有所值,物盡其用,不要大材小用.貴材賤用。復印紙應用于復印,不得用做草紙、包裝紙;大頭針、曲別針等要反復使用;紙張可雙面利用,修改校對稿可先用廢舊紙張打印等,充分發揮各種辦公用品的最大使用效率。
議標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招標、議標活動,強化招標、議標監督機制,促進有關工作人員在招標、議招活動中保持清正廉潔,維護學校利益,保證項目質量,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招標、議標活動必須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競爭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優質優價,擇優定標。
第二章 招標、議標范圍
第三條:工程建設項目包括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的采購,必須依法進行招標。
第四條:安裝、裝修、儀器設備和大批量物資采購等投資項目,提倡依法招標。
第五條:安裝、裝修、儀器設備和大批量物資采購等投資項目,投資額在50萬元以上的必須依法招標;投資額在5萬~50萬元以內的可以公開議標。
第六條:因特殊原因不能公開議標、統一采購的,需經校長批準、或校長辦公會議集體討論審批。
第三章 招標、議標程序
第七條:招標項目按法律規范程序進行。
第八條:議標必須成立議標委員會,議標委員會組成由學校根據情況研究決定,成員要具有代表性,除學校領導外,要盡可能包括高級教師、共產黨員、民主黨派、專業人員、使用部門人員等代表。
第九條:議標項目應參照法律規范程序進行,必須經過發標、投標、開標、議標與定標程序。
發標:部門負責編制議標文件,議標委員會通過有關途徑對外公布。
投標:投標單位按照議標文件的要求編制和遞交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密封,由發標單位接收并密封保管。
開標、議標和定標:投標單位兩家以上(含兩家)方可開標。開標應按議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當眾拆封宣讀投標文件的實質性的內容。由專業技術人員、學校議標領導小組集體議標和定標。
第十條:招標、議標文件內容應注明:對項目的技術要求、對投標單位的資格審查的標準、投標報價要求、售后服務和承諾、付款方式、開標時間和地點、投標保證金和質量保證金等所有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以及擬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
第十一條:工程建設招標文件中應包含:工程建設過程中施工單位的項目經理或工長、監理單位監理人員的出勤率和旁站巡視率的要求以及違約相應處罰辦法的要求:施工過程中偷工減料、出現質量問題以及達不到質量目標的處罰辦法等要求。
第十二條:堅持辦事原則公開,辦事程序公開,辦事結果公開的原則。凡議標項目全程公開,招標項目開標、定標要公開。
第十三條:對學校尚無或不太熟悉的設備或新推出的產品,必須進行實物考察,采訪兄弟單位使用情況,掌握一手資料。
第十四條:對招標、議標采購的物品,應要求投標單位提供樣品、樣機或實物,做為評標、定標的參考依據,以及供貨時質量檢驗對照樣品。
第十五條:對招標、議標采購的物資必須由招標、議標領導小組和使用單位的技術人員對其產品質量進行驗收,否則財務處不得付款。
第十六條:議標過程中,因價格競爭需多次報價的,每次報價應密封,并當眾統一開封。
第四章招標、議標檔案的管理
第十七條:招標、議標委員會的重要會議要做會議紀要,并由所有參會人員簽字確認。
第十八條:招標、議標工作結束以后,招標委員會已將本次招標、議標所有會議紀要連同招標文件一并交檔案室存檔備查。
節能減排制度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洛陽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積極做好建設節約型學校,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和諧型社會,努力降低辦學成本,在課堂教學、實驗教學、行政辦公、公共服務、基建和后勤等方面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上深入推進改革,學校舉辦的各項辦學活動都要精打細算,厲行節約。堅決反對盲目追求高標準、鋪張浪費。加強對水電、教室、實驗室、學生食堂、宿舍等公共場所的使用和管理,挖掘各種資源的潛力,不斷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
一、節約用電
1、辦公室、教室等工作和學習區域的電器要遵守以下原則:
(1)養成隨手關閉電器的習慣;
(2)嚴格用電管理,反對浪費。
2、全體師生員工在上課和辦公時間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晴天上午8:00至下午5:00時段禁止使用電棒,發現一次罰責任人10元。
3、辦公室、教室里的電器嚴禁插充電器、熱得快及各種大功率電器,發現一次罰責任人30元。
4、使用電腦、打印機、復印機等辦公設備時,要盡量減少待機消耗。
5、飲水機隨用隨開,下班時及時關閉,發現一次不關閉罰責任人10元。
6、室溫適宜情況下,不開空調,使用空調下班時及時關閉,發現一次不關閉罰責任人50元。
7、嚴禁電線私拉亂扯、私自安裝插座,發現一次罰責任人10元。
二、節約用水
1、后勤加強用水設備的日常維護管理,及時更換老化的供水管道、安裝或更換節水型水龍頭和衛生潔具。師生在使用時流量要適中,不用時要隨手關緊,避免“長流水”現象發生。
2、洗衣或涮餐具時,應盡量注意節約用水。
3、校園綠化用水,應科學、適時地進行澆灌,避免造成水資源浪費。
三、節約能源
1、學校在進行基礎設施改造,購買和更新設備時,積極采用高效節能的新技術、新產品,不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能耗設備或產品。
2、全體教師進行一般性公務活動,要盡可能騎自行車,路程較遠,確需使用公務車輛時:
(1)履行用車審批手續,部門或個人填寫用車申請單,報主管校長批準后派車;(2)使用校車原則上四人以上。
3、加強公務用車管理,嚴格控制公車私用,做到不見出車單不出車。及時維護保養車輛,保證車況良好整潔,節省油料、遵守用車制度。
四、節約辦公用品
1、教職工要提高文稿撰寫質量,嚴格控制文件和材料的印刷數量,杜絕重復印刷,降低紙張消耗。
2、辦公室不得為校外其他單位或個人印制各種材料。
3、打印機、復印機的墨水,紙張要定點供應,質優價廉,杜絕因質量問題造成的浪費。
五、節約費用
1、學校資金要有效利用,要嚴格遵守勤儉辦事的原則。學校舉行的各種活動,要厲行節約,嚴禁鋪張浪費。
2、因公使用學校電話,本著節約的原則,減少費用的支出,嚴禁因私事使用單位電話。
3、公務接待堅持熱情、周到、節約的原則,嚴格控制招待標準,堅持誰接待誰當場清帳,不得簽字賒賬。
4、嚴禁濫用公款消費,杜絕公款宴請。
5、公務出差,要本著節約的原則,嚴格按照學校用費標準,盡量減少開支。
總之,各部門要加強對教師進行勤儉節約、艱苦奮斗的教育,提高師生員工的資源憂患意識,切實增強節約資源和發展循環經濟的緊迫感、責任感。學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周密部署,認真組織檢查總結,并要長期堅持,力求實效,要按照上級要求努力把學校建設成節約型學校。
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制度
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必須貫徹“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管用結合,合理調配,物盡其用”的原則,建立健全管理和使用制度,充分發揮固定資產的作用。
財產保管員負責財產明細帳的管理,做好固定資產的驗收保管、頒發、調撥、登記、維修工作,定期檢查核實分管的財產。
財產保管員分管財產、設備的保管、使用、維修,隨時記錄分管財產的變動情況,定期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學校財產、設備由后勤保障部統一調配使用,專用設備要專管專用,財產設備的使用須有領用、借用、回收手續,努力提高使用效率。
學校教職工調離,必須辦理公物歸還移交手續,經財產學校保管員簽字后,學校行政才可辦理調動手續。
公物維修制度
1、大型的設備及房屋建筑的維修,先做預算,經領導審批后,聘請專業人員維修,施工中要嚴把質量關,小活由后勤負責。
2、維修人員每人到校后首先對各種設施、設備巡視檢查一遍,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一般情況的處理不超過24小時,特殊情況的處理不超過48小時。
3、教職工和學生使用的公物、設備需維修的,先填寫維修通知單,經后勤主任批準后,進行維修。屬故意損壞的要按價賠償,到財務室交款后拿交款收據和通知單送維修組,維修人員要及時維修,并填寫記錄。
4、水電工、每個定期檢修兩次用電設備、用電線路、水泵以及輸水管道,雜修工工每學期兩次分班分科室把所有的桌椅、床、門窗逐個檢查一遍。
5、維修人員要遵循先急后緩的原則,及時維修,確保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
財產損壞丟失賠償制度
全體師生必須遵照勤儉辦學的方針,對所使用設備、物品嚴格管理,凡故損壞丟失,由個人賠償。具體規定如下:
1、各教室、處室及師生宿舍所配備物品不得隨意挪出,發現損壞,該室負責人要及時通知總務處,以便維修。
2、學校物品未經有關領導批準,一律不外借,外借物品如有損壞,經手人負責賠償。
3、正常辦公用品,由庫管員按規定定期發放,除此之外庫管員必須根據領物審批單發放。
4、各辦公室、教室所有公物的自然損耗由學校負責,無故損壞或丟失一律由教師或學生照價價賠償。
食堂衛生管理制度
為加強學校食堂的管理,更好地廣大師生員工提供餐飲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教育部、衛生部《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的辦法》的有關規定,制訂本制度。
一、工作職責:
1、嚴格改造監督檢查職能。
2、建立和健全食品衛生安全監督檢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對食堂的食品衛生進行檢查,對存在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時改進。
3、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加強對食品采購物資的索取檢驗證、生產許可證檢查,保證食品衛生安全。
4、強加對食用具消毒的衛生檢查,防止餐具傳播疾病。
5、加強從業人員健康證管理,嚴格從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6、對違反食品衛生管理規定,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它食源性疾病傳播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依程序報請學?;蛏霞壭l生行政部門追究相關責任。
7、每天三餐留樣,放置于留樣柜中,放入后需上鎖鎖住,并有專人看管鑰匙。
二、崗位責任制:
(一)食堂倉庫衛生崗位責任制
1、庫房必須專人負責,為保證食品安全,人離開庫房及時上鎖,除保管員外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入庫。
2、庫房內設置食品架,原料分類擺放,貼上標記,食品原料等應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以利空氣流通及物品搬運。
3、購進原料必須索要該產品的合格證和化驗單。
4、入庫的食品要按類上架存放,做到先進先出、易壞先用。
5、出庫時必須檢查食品衛生質量,不得使用過期變質食品。
6、保持庫房衛生清潔,物品規整,保證通風良好。
7、設置安全有效的防蠅、防鼠等設施。
8、庫房管理工作未按上述規定操作,造成食物事故,將追究庫房保管員、食堂負責人責任。
(二)食堂粗加工衛生崗位責任制
1、粗加工間內空話崗位責任制,指定專人負責衛生工作。
2、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制度》必須穿戴整齊工作衣、帽。
3、分設肉類原料和蔬菜原料專用清洗池,并有明顯標記。
4、加工肉類和蔬菜的操作臺、用具和容器分開使用,并有明顯標記。
5、肉類加工
(1)加工肉類首先注意肉類新鮮度,對病死、毒死、死因不明、腐敗變質的禽畜肉不得加工。
(2)海鮮類不與其它肉類混合清洗。
(3)禽、畜、魚肉類不直接著地存放。
(4)加工好的肉類必須要無血、無毛、無污物、無異味。
(5)砧板做到“三面”光潔(砧板面、底、邊,保持光潔)。砧板在用完后刮洗清潔后豎放。
6、蔬菜加工
(1)蔬菜瓜果進貨后分類放在蔬菜架上,不隨地堆放。
(2)加工時要有足量、清潔的水清洗,洗滌后蔬菜不能有泥沙、雜物、昆蟲等。
(3)不食用腐爛的蔬菜、瓜果。
(4)工用具(菜架、容器)必須潔凈,不得有積污。
(5)每天下班前清洗水池、地面、保持溝渠暢通,搞好崗位的衛生。
(三)操作間加工衛生崗位責任制
1、遵守各項規章制度,鉆研烹調技術,努力增加菜式品種,注意“色、香、味、型”保證質量。
2、進入烹調間的人員必須穿戴工作衣、帽,不準抽煙。
3、烹調加工間必須設有食用具存放柜,并保證柜內衛生狀況良好,烹調前應認真檢查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它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烹調加工。
4、烹調時要煮(炒)熟、煮(炒)透,使食品每個部位都均勻受熱,食品中心溫度不低于70oC,不用菜勺、手直接嘗味。
5、所有得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須洗凈、消毒。
6、炸制食品的食用油不得反復使用二次以上。熟食品及時送進配餐間。
7、加工后的成品與半成品、原料分開存放。
8、廢棄物應置于污物桶內并將污物桶加蓋。
9、保持排氣罩清潔,排煙排氣良好。
10、個人物品不得帶入烹調間。
11、下班前要收拾好油、醬料、調味品、擺放整齊,調味品容器干凈、無油漬、無霖點。
(四)洗消間衛生崗位責任制
1、餐飲具必須有專人負責,必須配備有足夠周轉的餐具。洗刷餐飲具必須有專用水池。
2、餐飲具的清洗、消毒須按規定程度進行,做到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五保潔。
一洗:用清水將食具上的食物殘渣洗掉。
二刷:將食具放于洗滌液中洗刷,用洗具刷除令具上的污物、油垢。
三沖:用干凈的水將附在食具上的洗滌劑沖洗干凈。
四消毒:洗凈的食具須按煮沸或蒸氣消毒保持100 oC10分鐘以上,紅外線消毒一般控制溫度120 oC保持10分鐘以上;不能用高溫消毒的玻璃杯等應用藥物消毒;藥物消毒應嚴格按照消毒藥物的有效濃度和浸泡時間規定進行消毒。
五保潔:消毒后的餐飲具要自然濾干或烘干,不應使用毛巾、餐巾擦干,以避免受到再次污染。消毒后的餐飲具應及時放入餐具保潔柜內備用, 保潔柜應有明顯標記。
3、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應分開存放,保潔柜內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4、餐具保潔柜定期清洗、保持潔凈。
五、食品衛生檢查制度
1、設立食品衛生宿命檢查監督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對食堂進行食品衛生檢查和環境衛生檢查;
2、把好食品采購、進貨關,特別是對油、米、肉、菜等大宗,關鍵的食品要定點,不準采購霉變、有毒、有害或無證不合格的食品,確保所購食品衛生安全;
3、規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細分區、肉菜分開、生熟隔離、洗消嚴格;
4、對儲存食品應進行冷藏保鮮,無須保鮮的食品應做到離地隔墻,分類堆放整齊,先進先用、用前應檢查有無變質變味;
5、保證不出售變質或夾生不熟食物,嚴防病毒交叉感染引發食物中毒;
6、規范食品運送渠道。做好的食品,通過專用電梯密閉容器運送。
7、檢查結果應有記錄,有匯報,查出問題,立即解決,并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六、食品采購索證管理制度
1、食堂原料采購必須有專人負責,并掌握食品衛生知識和采購常識;
2、定點采購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購定型包裝食品時,必須認真檢查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內容,要索取食品的衛生許可證、食品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等;
3、采購肉、禽類食品要索取檢疫證明;
4、嚴防采購腐爛、變質、摻雜、摻假的偽劣食品,不得采購“四無”食品和未經檢驗的食品;
5、每次采購食物均要向貨主索要收據,并保存收據至食品進食后無異常;
6、采購食品要進行登記入庫。
七、建立食品出入庫臺賬制度
1、食堂設專人負責記錄每日進貨情況,并設立入貨臺賬;
2、記錄明細包括日期、品種名稱、數量、金額、供應商/商家、送貨單編號及送貨人、收貨人簽名;
3、原料入貨臺賬登記好后交由食堂經理簽閱;
4、負責記錄進貨臺賬人員必須嚴格按照以上制度執行。
八、食品留樣制度
1、師生用每餐前或后取每樣食品不少于100g樣品留樣;
2、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消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必須在冷藏條件下保證48小時以上;
3、食品樣品留存須存放在規定的冰箱(柜)內;
4、食品樣品留存不得與其它生、熟食品混放,以防交叉污染;
5、食品樣品留存48小時后應及時銷毀,留存食品不得混入用餐食品中;
6、食品留樣留存有專人負責、記錄管理。
九、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1、食堂員工必須到市疾病控制部門進行健康檢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證方可上崗;
2、已取得《健康合格證》的從業人員必須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并取得當年《健康合格證》后方可繼續工作,健康證超過一年者,視為無證;
3、食堂從業人員進行健康體檢時發現患有影響食品衛生的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傳染?。òú≡瓟y帶者)、活動性肺結核、 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從事食堂工作。
4、如發現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生則追究負責人的責任。
十、不合格食品及原材料處理制度
1、采購后發現不合格或有懷疑食品原材料(索證材料不齊的、感官質量不好,無合格標的,生產廠名,出產日期)立即退回供貨商或生產廠家。
2、食品原材料在儲存中發現有霉變或超過保質期,應立即銷毀。
3、不合格食品原材料處理后應及時做好記錄(產品名稱、數量或重量,生產廠家,處理原因等)。
4、對不合格食品原材料的處理過程,應有2人以上在場,并分別簽署經手人,證明人姓名。
5、食堂自身制作的產品,發現有不合格現象時,參照本制度1至4點的規定。
十一、廚房衛生自查制度
衛生管理員每天中午前一次進行衛生檢查。
衛生負責人每周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評。
衛生管理小組每月一次進行衛生檢評。
各類檢查應有檢查記錄,并對發現問題及整改情況須進行記錄。
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一、應急處理程序
1、在食品加工、供應過程中或用餐時發現食品感官性狀可疑或有變質可疑時,經確認后,立即撤收處理該批全部食品。
2、在全校范圍內樹立食品衛生安全意識、時時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班主任發現可疑病情后,及時報告校醫室,由校醫田俊榮初步檢查確定,做出以下措施:
(1)觀察病情,對癥處理。
(2)如確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1)初步診斷、治療、護理患病者。
2)立即報告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搶救措施。
3)立即撥打急救電話120或者與附近醫院聯系救治患病者。
4)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5)收集相關病情信息、食物及原加工材料,協助衛生部門進行事件調查、處理。
3、學校主管領導立即指揮搶救工作,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的搶救,向縣教育局主管部門匯報,指導以下部門工作:
(1)責令食堂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2)由學校負責立即向上級衛生部門報告,報告時間距離發病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3)負責保護好現場,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設備、保護好中毒現場和食品留樣,防止人為地破壞現場,等候衛生執法部門處理。
(4)班主任負責協助醫生護理患病學生,如發現人數較多,治療護理在班級進行。對已確定重病師生負責轉送醫院治療。
(5)政教處做好師生思想工作,穩定學生情緒;負責家長的疏導工作;學校制定專人接受新聞部門采訪;協助學校領導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6)學校要深入各班級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做好流行病學調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經過、可疑食品、中毒人數,并預測發展趨勢。
(7)總務處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搶救機動車、藥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搶救中心必須品的供應。
(8)食堂負責人要協助衛生部門作帶菌檢查和取證工作,按照衛生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政教處相關制度
班級管理考核方案
班級管理是學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教育教學的有力保障,只有建立起科學有效的考評體系,充分發揮其導向作用,充分調動各班的積極性,才能取得應有的成效。為此,特制定本方案。
1、好人好事,拾金不昧,助人為樂,見義勇為等行為,視情況加記0.1—0.3分。
2、在賑災、濟貧活動中,按組織情況和成績劃分三檔,分別記0.5、0.3、0.1分。
3、學校組織的各種演出,比賽等,按班級名次一、二、三分別加記0.5、0.4、0.3分。學生個人榮譽減半記入。
4、為學校爭得榮譽的,按等級、國家級記1、0.9、0.8 分,省級記0.8、0.7、0.5分。市級記0.6、0.5、0.4分,只取最高獎,不累計計算。學生個人榮譽減半記入。
5、班級所需上交的材料,保質按時上交的計0.5分。校報上登載有本班學生作品一人次加記0.2分;廣播站投稿每篇加記0.01分,采用一篇加記0.1分。
6、提倡班主任召開豐富多彩的主題班會,寫優質的班會教案,班會不開每次扣1分,優秀主題班會加0.5分;提倡班主任以周記的形式與學生對話,關愛每一位學生的成長,記0.5—1分。
7、班級宣傳櫥窗,每月更新一次,按時辦好加0.5分,優秀加1分。
8、其他違紀按照違紀扣分標準扣除。
(二)年部考核(50分)
1、學習類:滿分(20分),
(1)每月由任課教師評議班風、學風,滿分10分,按A、B、C、D評議,并
把A、B、C、D按2,1.5、1、0.5轉換計算總分。依照所得總分的名次,第一名記10分,依次降 0.5分,記入月考核。
(2)考試考評滿分10分。年級組織的月考探險班評,第一名記8分,依次降低
1分,記入月考核。
2、紀律、文體、衛生類,滿分25分。
課間操滿分5分,按年部為單位,劃檔分別記2、3、1分,其他依照違紀扣分標準扣分。
3、公物保護及節水節電(滿分5分)
(三)學生會考核:實行扣分制,依照違紀扣分標準扣分(20分)
二、考核辦法
1、班級考核由德育處、團委、學生會、年部政教員、班干部共同負責組織實施,年部政教員對年部班級存在的問題。負責督導整改,對未及時整改的班級加倍扣分。
2、考核內容每天一公布,對不良現象要在暴光臺上公布,對好人好事要在表揚欄中表揚。
3、每月進行班級考核總結,按年部名次劃分三個檔次。以此為依據發放班主任津貼。
三、數據處理及結果使用
1、紀律、文體、衛生部實行扣分制;
2、某單項分值超出,取最高成績為該單項滿分,原始分值/單項分值=系數,其他成績×系數=最后單得分。某單項分值最高分未達滿分,按原始分記入考核。
3、依據班級月量化考核劃檔積分,按檔分別記3、2、1分。學期及學年末,計劃出學期班級考核分。以年部為單位產生出優秀班集體,學校進行表彰。
4、校十大優秀班主任,市級以上優秀班集體及班主任,應從班級考核優秀中產生
學生紀律處分規定
一、處分條例
1、學生違犯學校制度和紀律,違犯《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行為,視情節輕重、態度給予不同的處理。
2、凡錯誤性質已涉及《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的有關條款和《刑法》的有關條款,由公安及司法部門處理。
3、凡共青團員違犯學校紀律,除給予相應的處分外,必要時團內可以重復處理;學生干部違反學校紀律,除給予相應的處分外,必要時可免去在學?;虬嗉壦鶕蔚穆殑?。
4、學生違紀受到處分,學校學生發展部備案,在處分期滿一年后可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由班委、任課教師和班主任簽字,交學生發展部由學校研究決定是否批準其申請。如果學校研究不能撤消處分的,將如實記入學生檔案。
5、在學校期間,如果受到兩次記大過以上處分的,學校將對其做出開除學籍,勒令退學處分。
6、處分等級分六級:通報批評、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留校察看、開除學籍。
7、凡是受到學校處分的,在處分撤消前,不得參加任何評先活動和享受學校獎學金及國家助學金。
8、受到記過以上處分的,學校將根據實際情況對其進行班級調整。
二、處分細則
1、吸煙、喝酒者,第一次給予留校察看處分,第二次開除學籍。
2、校內打架斗毆者,視情節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情節惡劣或勾結校外人員參與打架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或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或司法機關處理。
3、上課期間不履行請假手續,強行出校的給予記過以上處分,翻墻(欄桿)的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4、無故曠課累計達36節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遲到三次記曠課一節)。
5、不服從老師和管理人員正確教育的,且有頂撞行為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以上處分;情節惡劣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6、學習不努力,多次違反校規校紀的,教育不改的勒令離校。
7、故意損壞公共財物者,除按照有關規定賠償外,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8、考試作弊除在全校通報外,同時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9、學生提倡男女同學正常交往,如果男女同學超越了正常的交往范圍,一經發現,學校將通知家長,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留校察看處分或開除學籍處分。
10、進網吧2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11、在校園及教室有打牌、下棋等行為的,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12、學生一律不得帶手機、MP3等工具進入校園,一經發現一律沒收,第一次通知家長領回,第二次給予記過處分。
13、凡有留長發、燙發、染發;化妝、佩戴飾物、穿拖鞋,高跟鞋;穿無袖上衣、露背服、露臍裝等現象,經多次教育不改的,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14、凡利用網絡攻擊、謾罵他人和侮辱他人人格的,一經查實,給予開除學籍處理。
15、住校生違犯《宿舍管理條例》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①住校生要服從管理人員及學校的領導,聽從指揮,認真完成交給的任務。
②搞好團結,互助友愛,嚴禁以大欺小,以強凌弱,嚴禁敲詐他人錢財。
③室內衛生要做到“三凈五統一”,即:地面凈、墻壁凈、門窗凈。床上擺放統一、鞋擺放統一、水壺擺放統一、臉盆擺放統一、牙具擺放統一。如達不到要求,停課整改,屢教不改的令其搬出宿舍,同時給予相應的處分。
④保持宿舍安靜,午休、熄燈后嚴禁在宿舍說話 、打鬧,經教育不改的,令其搬出宿舍。
⑤在宿舍吸煙、喝酒者,除勒令搬出宿舍外,學校將給予其留校察看處分。有特殊情況提前到政教處請假,無故曠宿2次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⑥住校生在學校規定休息的時間內,經檢查有2次不在本宿舍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⑦無特殊情況不準退宿和私自調換床位。
⑧中午學校午休時間為13:00----2:00分,學校將對住校生進行點名和檢查,點名不在者視為曠宿。
⑨學校晚上9:30分鎖校門,住校生晚上9:30后不得出、入校門,否則按私自出校門處理,給記過以上處分。
⑩早操除特殊原因外,不準請假。有情況提前到班主任或值班教師處請假。在鈴聲落后,還沒有站到隊伍里的,上午第一節到操場跑步。
三、獎勵條例
1、學生在校表現較好的,通報表揚。
2、學生在一學期表現突出的,學校期末將對在考核中所評選出的優秀學生進行表彰獎勵,獎勵分別物質獎勵或頒發獎勵證書。學年表現較好學生將上報為市級、省級三好學生。
學生一日常規
1、進校門,自行車必須下車推行,并按規定停放整齊。
2、按時到校,因考故不能到校,必須由家長向班主任請假。
3、衣冠整潔,不穿奇裝異服。男生不留長發,否則不讓進校門;女生不畫妝,不燙發、不佩首飾、不留長指甲,不涂指甲油。
4、到校不攜帶手機,如發現沒收后有其父母領走。
- 預備鈴響后,立即進入教室,準備好學習用品,安靜坐好,等候上課。
- 教師示意上課,由班長喊起立,全體學生要直立、精神飽滿向老師問好,教師示意后,學生方可坐下。
- 遲到要先喊報告,經老師同意后,再進入教室或隊列。
- 坐姿端正,專心聽講,積極思考,并認真回答老師提問,回答或提問后,得到老師允許后,方可坐下。
- 老師宣布下課時,班長喊起立,師生互相致意后,待老師離開教室或經老師允許后,有秩序地走出教室。
- 育課應穿運動衣,運動鞋,不得隨意進教室休息。
- 自習課應盡可能做到獨立思考,不做與學習無關的事,如果要離開教室,須經班干部同意。
- 每天按時參加跑步,站隊要快、靜、齊,口號響亮。升旗奏國歌時必須立正致敬。
- 認真自覺做好眼保健操。
- 下課時,值日生負責將黑板擦凈,其他同學到室外休息或活動。
- 課間提倡文明休息,嚴禁在教室或樓道內追逐打鬧。
- 進辦公室先喊報告,經同后方可進入。進辦公室后不準隨便翻閱老師的物品。
- 團結友愛,對同學不起污辱性的綽號,不說粗話,不吸煙,不賭博,不打架,要愛護公物和校園的花木,不亂寫、亂涂、亂畫。
- 離校必須得到班主任同意。
- 男同學應尊重女同學,不允許有任何污辱女同學的言行;女同學要自尊、自重、自強。不接受男青年的禮物及約會。
- 不亂扔果皮、紙屑,不隨地吐痰。
- 不經允許,不帶校外人員入校。
- 按規定時間用餐,自覺排隊,不替他人代買飯菜。
- 統一在餐廳用餐、不把飯菜帶入教室,提倡愛惜糧食,節約用水,剩菜、剩飯倒在指定地方。
- 按時整隊,有秩序地進入會場,在指定位置落座,不隨便更換次序。
- 重要報告要培養認真作筆記的習慣,要尊重作報告者,報告完畢要熱烈鼓掌。
- 遵守會場紀律,不遲到、不做與會議無關的事,保持會場肅靜,中途離開會場要請假。
- 散會時依次離開會場,并將自己的廢物帶走。
- 愛護學校的各種教學設施及體育器材,未經老師允許不得隨意拆卸。
- 在學校的各種物品的使用中,無論是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還是自己借用物品的使用中,對于人為造成的損壞要照價賠償。
- 要愛惜學校的圖書、雜志,不在其上亂涂亂畫,更不能損壞或減去其中部分的加頁或插圖。
- 在學校的集體活動中,如有學校的物品損壞,而又找不出直接負責人,應有集體賠償。
- 放學后值日生要把教室和清潔區打掃干凈,做到校園、教室無垃圾。離開教室要隨手關門、窗、電燈和電扇。
- 放學路上要遵守交通規則,注意安全,不亂穿越馬路。
- 放學后立即回家,不在校園無故逗留,不結交不良朋友,不允許到電子游戲廳、網吧上網,晚上不隨意外出,不在外留宿。‘
- 在公共場所要自覺維護學校的榮譽,遵守公共秩序、遵紀守法、尊老愛幼,助人為樂,見義勇為。敢于向不良風氣和壞人壞事作斗爭。
十二中學生日??己丝鄯謽藴?/p>
一、行為扣分準則
1、早上學生按時進入教室,不允許大聲喧嘩及在走廊逗留。
2、課間、午間包括晚自習,不允許在教室、走廊大聲喧嘩。
3、在走廊上下樓梯,應靠右側單列通行,擁擠打鬧每人次扣1分。
4、不允許破壞公物,不踐踏草坪,違者每人次扣2分。
5、校園內學生不準佩戴裝飾物,手機、MP3及傷害性物品,違者每人次扣1分。
6、在校園內打架、說臟話每人次扣10分。
7、項撞、辱罵老師,每人次扣10分。
8、遲到一次,扣1分。曠課一次,扣2分,私自離???0分。
二、衛生扣分標準:
1、每天早預備前,各班及衛生區衛生必須完畢,沒完成者扣1分。
2、班級衛生區的窗戶、窗框、門框、黑板框無灰塵,沒做到者各扣1分。
3、班級衛生區地面整潔干凈,無亂涂亂畫現象,發現一次扣1分。
4、班級內布置要按學校統一要求進行,未按要求做的各扣1分。
5、課間、課上不允許吃零食,不隨地吐痰,亂仍雜物,更不允許往水房及廁所扔雜物,發現者扣1分。
6、校園內嚴禁吸煙,違者每人扣10分。
7、男生頭發不過耳,女生不燙發、不染發,不染指甲,不戴首飾,違者每人次扣1分。
8、教室內桌凳擺放整齊,零亂每放扣1分。
9、從窗戶向個扔紙及雜物的每人次扣1分。
學生請假制度
為了加強對學生請假、離校行為的科學管理,確保學生離校后的安全,特制訂學生請假離校制度。
1、在校學生請假,須由班主任通知家長(監護人)同意后,由班主任簽名批準,由分校帶班組長審批方可離校。
- 請假學生寫出請假條,一式四份,請假條上寫清學生姓名,請假理由,離校時間,返校時間,一份交給班主任,一份由門衛保存,一份由值班領導,一份寢室老師保存。
- 請假學生嚴格按請假條上的返校時間返回,如果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校,必須由家長親自打電話告知班主任。
- 學生不在校需請假,必須由家長及時打電話告知班主任;學生個人打電話請假無效。
5、學生需請長假,必須由家長到校,學生寫申請及安全協議,由寄宿分校吳躍武校長審批同意。
違紀學生處理條例
為了加強我校的德育工作,促進違紀學生的思想轉化,提高學生的素質,經學校研究,對錯誤嚴重,屢教不改的學生的處理作以下規定:
1、對錯誤嚴重或屢教不改的違紀學生,給予以下紀律處分:
通報批評、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留校察看,開除學籍。
2、凡有以下行為的將給予紀律處分:
(1)嚴重干擾教學秩序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記過處分;
(2)吸煙、喝酒者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
(3)嚴重損壞公物,除按有關規定照價賠償外,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
(4)偷竊他人財物,視情節嚴重程度,將分別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
(6)考試作弊者視情節嚴重程度,將分別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
(7)打架、斗毆或勾結校外人員參與打架,視情節嚴重程度,將分別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觸犯法律者,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8)頂撞或辱罵教師者,給予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處分。
3、過紀律處分的學生,如果在校期間悔改錯誤,表現突出,學??梢越獬浼o律處分。解除紀律處分的考驗期限,必須在一個學期以上。
4、一次紀律處分且在畢業前能解除處分的學生,其所受處分的決定可不裝入檔案。若不能解除處分,處分決定裝入本人檔案。
5、兩次紀過處分以上,開除以下紀律處分學生,畢業前其所受紀律處分,無論解除或不解除,其所受處分一律裝入檔案。
文化指導方案和考核標準
為打造和諧校園,構建班級文化平臺,使教室的布置整齊有序,使班級學生精神面貌充滿活力,班級學生學習氣氛濃厚?,F就班級文化建設指導方案公布如下:
一、學生文明禮儀文化:
1、上課前:教室內能保持安靜,學生預習當堂內容,不能亂說亂動
2、學生必須在上課前到達教室,鈴聲落后為遲到。
3、上課前:教師走向教室喊起立,全體學生喊“老師好”,且有簡短的班級誓詞,待教師同意后,方可坐下。
4、課堂上:學生詢問教師問題時先舉手。不能在課堂上隨意說話。
5、校園內:學生遇到教師先問好:“老師好”,要有禮貌。
6、跑操時:集合能做到快、靜、齊,班級學生跑步整齊,有領操,口號響亮。
7、學生生日時:有送賀卡制度,為他點歌,為他祝福。
8、學生能積極作好事,為班級、教師、學校服務。
二、教室文化:
1、教室門口外,有動態檔案。班主任簡介、管理理念、奮斗目標、教師個人照片、班級相片。)
2、講桌上有班級學生座次表(調位后換一次)。
3、教室有標語且張貼整齊、美觀,用透明膠(雙面膠)張貼
4、教室前有班級制度及工作安排(課程表、作息時間表、值班表),整齊排列于教室前。
5、教室后要有班級誓詞,且整齊排列,用透明膠(雙面膠)張貼。
6、教室后要有勵志卡、個人展示欄、班務公開欄,整齊布置。
7、倡導教室內有花草,有魚,有綠色(在教室門口及欄桿前擺放)。
8、教室外不能用膠水亂貼小廣告。
9、教室內物品擺放整齊有序,講桌上要保持干凈。
10、每班要每兩周交一次周記,每周開一次班會,每月要召開一次主題班會(且有班會教案)。
三、檢查落實:1、班級文化每月下旬檢查一次,要納入班級考核中。
2、班級文化共5分,實行扣分制,每少一條扣0.2分,扣完為止。
說明:1、本周五前各班選5本優秀周記上交,學生發展處檢查。
2、本周五抽查各班班級文化工作,但不評比。
學校門衛值班制度
一、門衛職責
(一)、管理學生、教師進出校門
1、上課期間,門衛一律不準私自放學生出校門。
2、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出學校,必須憑班主任或值班教師的離校單批條,經門衛人員驗證登記后方可離校并保留離校單。
3、嚴禁學生及外來人員翻越圍墻進入校內。
(二)、管理外來人員、車輛進出校門
1、外來人員來訪,門衛人員要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絡核實,并憑有效證件填好來客登記表。
2、外來人員進入學校,門衛應要求其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學校教學有序進行;
3、學生家長到校聯系工作或了解學生情況要在傳達室內等候,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教學樓內,以免擾亂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4、凡是教師請家長到校配合工作的,應出示家校聯系或電話聯系,確認屬實做好登記后,才能進入校園,但要做到接待熱情。
5、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任何車輛應到規定位置停放;門衛有權疏通校門口的車輛,嚴禁車輛堵塞校門口。
(三)搞好值班室及校門口周邊衛生,要長期保持干凈
(四)、要認真核對妥善保存書報雜志,及時轉交有關人員。
二、值班制度
1、學校門衛設三人,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要做好記錄。
2、門衛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堅持文明值班,禮貌待人,不得擅離職守,做個人私事。
3、上班時應統一著制式服裝、做到警容嚴整、儀表大方、干凈整潔。
4、按時開關校門。
5、嚴禁脫崗、串崗、睡崗,嚴禁遲到、早退,嚴禁執勤期間看書報、打牌等。
6、夜間值班人員要及時與白班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并做到至少一小時巡邏一次,要到校園各處巡察,發現情況及時向學校匯報或報警。
7、學校保安按學校要求做到早7:00上班,中午不能脫崗,晚上10;00離校。周六下午學生離校完畢后下班。周日下午2:00上崗。
8、學校門衛人員負責執行以上所有規定及周邊安全防范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制止和處理,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領導。